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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瑾。

Author: 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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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档私人美文情感节目。原计划录一千零一期,中途断更中。近期会回归。
118 Episo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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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寒露重,望君保重》作者:林清玄到阳明山看樱花,春日的樱花一片繁华,恍如昨夜未睡的红星携手到人间游玩,来不及回到天上。在每年樱花盛开的时候,我都会感到恋恋,隔个两三天总会到山上与樱花见面。 我喜欢在樱花林中散步,踩过满地的落英,这人间是多么繁华呀!人间的繁华又是多么容易凋落呀!樱花给我的启示是,不管时间是多么短暂,都要把一切的生命用来开放,如果盛放的时刻是美的,凋落时尽管无声,也会留下美的痕迹。 与樱花的相会,我总感觉与樱花的心灵相映,我们的心里保留了天地的爱、保存了美,才能在春风吹抚之前,温柔的点燃。 穿过樱花林,去泡个温泉吧! 阳明山的白温泉,如梦的乳花,使人觉得不似在人间,尤其坐在露天的温泉土坡,俯望着小草山,看山间日暮的浓雾迤逦前来,将整片山林包覆。 山是温柔,雾是温柔,樱花是温柔,心是一切温柔的起点,我愿能常保这一切温柔的心情。 我泡在温泉池里,看着茫茫白雾,突然从心底冒出了一句话:「天寒露重,望君保重。」 这是妈妈写信给我,最常用的句子。 我十五岁就离开家乡,在远地的城市读高中,每个星期,妈妈总会写信给我。也许是受日本教育的缘故,妈妈的信有固定的格式,信封上她写的是「林清玄君样」,春天,她常在信末写着「春日平安」,到了冬天,她总是写「天寒露重,望君保重」。 从高中时代到大学毕业,妈妈的问候语从未改变,妈妈一直到我装了电话,才停止写信给我。每年冬天的每个周末,我都期待着接到母亲的信,每当我看到「天寒露重,望君保重」时,内心总会涌起无限的暖流,在这么简短的语言里,蕴藏了妈妈深浓的爱意,爱是弥天盖地的,比雾还浓。 与内心深刻的情意相比,文字显得无关紧要,作为一个作家想要描摩情意,画家想要涂绘心境,音乐家想要弹奏思想,都只是勉力为之。我们使用了许多复杂的技巧,细致的符号,美丽的象征,丰富的譬喻,到最后才发现,往往最简单的最能突显精神,最素朴的最有隽永的可能。 我们花许多时间建一座殿堂,最终被看见的只是小小的塔尖,在更远的地方,或者连塔尖也不见,只能听到塔里的钟声。 「天寒露重,望君保重。」这是母亲给我的生命的钟声,在母亲离世多年以后,还温暖着我,使我眼湿。 简单,而有丰沛的爱。 平常,而有深刻的心。 这是母亲给我最美好的遗产,她的一生都充满着简单生活的美,美在自然、美在简单、美在含蓄。我的文学,也希望,能不断的趋近那样的境界。 洗去了一切的尘埃,我带着淡淡的硫磺香气下山,我摇下车窗,让山风吹抚脸颊,山风温柔无语,带着无可言说的芬芳穿过来穿过去,山樱的红,枫叶的橙,茶花的白,也随风迎面。 「天寒露重,望君保重。」我轻轻朗诵着母亲的话语,感觉这句话就可以供养天地。 感觉,在遥远的、如梦的、不可知仙境的妈妈,也能微笑垂听。
送你们一点凌晨山里的流水声
新年好

新年好

2015-02-1800:49

新年快乐*^_^*

新年快乐*^_^*

2014-12-3100:19

《在南下的火车上》 ——席慕蓉 有时候,对事物起了珍惜之心,常常只因为一个念头而已.这个念头就是:这是我生命中仅有的一次,仅有的一件. 然后,所有的爱怜与疼惜就都从此而生,一发不可遏止了.而无论求得到或求不到,总会有忧伤与怨恨,生活因此就开始变得艰难与复杂起来. 而现在,做在南下的火车上,看窗外风景一段一段地过去,我才忽然发现,我一生中仅有的一次又岂只是一些零碎的事与物而已呢? 我自己的生命,我自己的一生,也是我只能拥有的一次,也是我仅有的一件啊! 那么,一切来的,都会过去,一切去的,将永不会再回来,是我这仅有的一生中,仅有的一条定律了. 那么,既然是这样,我又何必对某些事恋恋不舍,对某些人念念不忘呢?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相见时仍会有狂喜,在离别后仍会有忧伤呢? 既然没有一段永远停驻的时间,没有一个永远不变的空间,我就好像一个没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流浪者,我又有什么能力去搜集那些我珍爱的事物呢?搜集来了以后,又能放在哪里呢? 而现在,坐在南下的火车上,手不停笔的我,又为的是什么呢? 我一直觉得,世间的一切都早有安排,只是,在时机没到时,你就不能领会.而到了能够让你领会的一刹那,就是你的缘分了. 有缘的人,总是在花好月圆的时候相遇,在刚好的时间里明白应该明白的事,不多也不少,不早也不迟,才能在刚好的时刻里说出刚好的话,结成刚好的姻缘. 而无缘的人,就总是要彼此错过了.若真的能就此错过的话倒也罢了,因为那样的话,就如同两个一世也没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样,既然不相知,也就没有得失,也就不会有伤痕,更不会有无缘的遗憾了. 遗憾的是那种事后才能明白的"缘",总是"相互错过"的场合里发生,总是在擦身而过之后,才发现,你曾经对我说了一些我盼望已久的话语.可是,在你说话的时候,我为什么听不懂呢?而当我回过头来,在人群中慌乱地重寻你时,你为什么又消失不见了呢? 年轻时的你我已是不可再寻的了,人生竟然是一场有规律的阴错阳差.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一种成长的痕迹,抚之怅然,但却无处追寻,只能在一段一段过去的时光里,品位着一段又一段不同的沧桑.可笑的是,明知道演出的应该是一场悲剧,却偏偏还要认为,在盈眶的热泪之中,仍然含有一种甜蜜的忧伤. 这必然是上苍给予所有无缘的人的一种补偿吧.生活因此才能继续下去,才会有那么多同样的故事在几千年之中不断地上演,而在那些无缘的人的心里,才会常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模糊的愁思吧. 而此刻,坐在南下的火车上,窗外的天已经暗下来了,车厢里亮起灯来,旅客很少,因而这一节车厢里显得特别地清洁和安静.我从车窗望出去,外面的田野是漆黑的,因此,车窗像是一面暗色的镜子,照出了我流泪的容颜. 在这面突然出现的镜子前,我才发现:原来不管我怎样热爱我的生活,不管我怎样惋惜与你的错过,不管我怎样努力地要重寻那些成长的痕迹,所有的时刻仍然都要过去,在一切痛苦和欢乐之下,生命仍然要静静地流逝,永不再重回. 也许,在好多年后,我惟一能记得的,就是在这列南下的火车上,在这面暗色的镜子前,我颊上的泪珠所给我的那种有点温热又有点冰冽的感觉了吧.
《寒色》 ——龙应台 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 当场被读者问倒的情况不多,但是不久以前,一个问题使我在一千多人面前,突然支吾,不知所云。 他问的是:“家,是什么?” 家是什么,这是小学二年级的作文题目吗?和“我的志愿”、“我的母亲”、“我的暑假”同一等级。怎么会拿到这里来问一个自认为“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早有体会的人? 问者的态度诚诚恳恳的,我却只能语焉不详蒙混过去。这么难的题啊。 作为被人呵护的儿女时,父母在的地方,就是家。早上赶车时,有人催你喝热腾腾的豆浆。天若下雨,他坚持你要带伞。烫的便当塞在书包里,书包挎在肩上,贴身还热。周末上街时,一家四五口人可以挤在一辆机车上招摇过市。放学回来时,距离门外几尺就能听见锅铲轻快的声音,饭菜香一阵一阵。晚了,一顶大蚊帐,四张榻榻米,灯一黑,就是黑甜的时间。兄弟姊妹的笑闹踢打和被褥的松软裹在帐内,帐外不时有大人的咳嗽声,走动声,窃窃私语声。朦胧的时候,窗外丝绸般的栀子花香,就悠悠飘进半睡半醒的眼睫里。帐里帐外都是一个温暖而安心的世界,那是家。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人,一个一个走掉,通常走得很远、很久。在很长的岁月里,只有一年一度屋里头的灯光特别灿亮,人声特别喧哗,进出杂沓数日,然后又归于沉寂。留在里面没走的人,体态渐孱弱,步履渐蹒跚,屋内愈来愈静,听得见墙上时钟滴答的声音。栀子花还开着,只是在黄昏的阳光里看它,怎么看都觉得凄清。然后其中一个人也走了,剩下的那一个,从暗暗的窗帘里,往窗外看,仿佛看见,有一天,来了一辆车,是来接自己的。她可能自己锁了门,慢慢走出去,可能坐在轮椅中,被推出去,也可能是一张白布盖着,被抬出去。 和人做终身伴侣时,两个人在哪里,哪里就是家。曾经是异国大学小城里一间简单的公寓,和其他一两家共一个厨房。窗外飘着陌生的冷雪,可是卧房里伴侣的手温暖无比。后来是一个又一个陌生的城市,跟着一个又一个新的工作,一个又一个重新来过的家。几件重要的家具总是在运输的路上,其他就在每一个新的城市里一点一点添加或丢弃。墙上,不敢挂什么真正和记忆终生不渝的东西,因为墙,是暂时的。在暂时里,只有假设性的永久和不敢放心的永恒。家,也就是两个人刚好暂时落脚的地方。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很多,没多久就散了,因为人会变,生活会变,家,也跟着变质。渴望安定时,很多人进入一个家;渴望自由时,很多人又逃离一个家。渴望安定的人也许遇见的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寻找自由的人也许爱上的是一个寻找安定的人。家,一不小心就变成一个没有温暖、只有压迫的地方。外面的世界固然荒凉,但是家却可以更寒冷。一个人固然寂寞,两个人孤灯下无言相对却可以更寂寞。 很多人在散了之后就开始终身流浪。 很多,一会儿就有了儿女。一有儿女,家,就是儿女在的地方。天还没亮就起来做早点,把热腾腾的豆浆放上餐桌,一定要亲眼看着他喝下才安心。天若下雨,少年总不愿拿伞,因为拿伞有损形象,于是你苦口婆心几近哀求地请他带伞。他已经走出门,你又赶上去把滚烫的便当塞进他书包里。周末,你骑机车去市场,把两个女儿贴在身后,一个小的夹在前面两腿之间,虽然挤,但是女儿的体温和迎风的笑声甜蜜可爱。从上午就开始盘算晚餐的食谱,黄昏时,你一边炒菜一边听着门外的声音,期待一个一个孩子回到自己身边。晚上,你把滚热的牛奶搁在书桌上,孩子从作业堆里抬头看你一眼,不说话,只是笑了一下。你觉得,好像突然闻到栀子花幽幽的香气。 孩子在哪里,哪里就是家。 可是,这个家,会怎样呢?
《秘密的玫瑰》 叶芝 (裘小龙译) 遥远的、秘密的、不可侵犯的玫瑰呵, 你在我关键的时刻拥抱我吧;那儿, 这些在圣墓中或者在酒车中, 寻找你的人,在挫败的梦的骚动 和混乱之外生活着:深深地 在苍白的眼睑中,睡意慵懒而沉重, 人们称之为美。你巨大的叶子覆盖 古人的胡须,光荣的三圣人献来的 红宝石和金子,那个亲眼看到 钉穿了的手和接骨木十字架的皇帝 在德鲁德的幻想中站起,使火炬黯淡, 最后从疯狂中醒来,死去;还有他,他曾遇见 范德在燃烧的露水中走向远方, 走在风中从来吹不到的灰色海岸上, 他在一吻之下丢掉了爱玛和天下; 还有他,他曾把神祗从要塞里驱赶出来, 最后一百个早晨开花,姹紫嫣红, 他饱赏美景,又痛哭着埋他死去的人的坟; 那个骄傲的、做着梦的皇帝,把王冠 和悲伤抛开,把森林中那些酒渍斑斑的 流浪者中间的诗人和小丑叫来, 他曾卖了耕田、房屋和日用品, 多少年来,他在岸上和岛上找寻, 最后他终于找到了,又是哭又是笑, 一个光彩如此夺目的女娃, 午夜,人们用一绺头发把稻谷打—— 一小绺偷来的头发。我也等待着 飓风般的热爱与痛恨的时刻。 什么时候,星星在天空中被吹得四散, 象铁匠店里冒出的火星,然后暗淡, 显然你的时刻已经到来,你的飙风猛刮 遥远的、最秘密的、无可侵犯的玫瑰花?
送你一束鸢尾花 发表于《时尚COSMO》9月刊 唐七公子 01. 辞职的那一年,我向所有有联系的大学同学打听任非的消息。假装不经意提起,得到关于他的传闻也大多似是而非,大约因是学分制的班级,感情并不能算很好,毕业之后各奔东西,许多人就此销声匿迹也不是奇事。但我一直以为那不包括任非。念书那时候,他可是我们学院八大风云人物之一。 有人说他大学毕业后去了澳洲留学,一路读到了博士后;有人说前一阵在C城碰到他,似乎已回了国进入一家证券公司做投资分析师。那天下午在MSN上碰到小安,她隔着千里万里的遥远网络打出来一排大大的黑体字给我看:任非啊,听说前阵子结婚了啊,新娘就是大四末和他在一起的那个,叫什么来着?哦,Michelle。她打了个大大的笑脸,在国外待久了,高中时英文还长期不及格,如今的作风却已经变得很洋派,写出新娘的中文译名来:米雪。是了,我记得那个女孩子的确叫米雪,姓米,名雪。 得到这消息的那一晚,我去楼下的肯德基点了个全家桶,边吃边回想记忆中的任非,一整桶油炸食品吃完,连手指都舔干净,正好回想到毕业前夕。这段没什么特别的回忆也临近尾声。 其实是一个有点悲伤的故事,我一直暗恋任非,和学院其他的女孩子差不多,只是更加怯懦和自卑。有许多胆大热情的女孩子,会在他打球休息时递毛巾送水,用优美的言辞写动人的情书,可能还会主动和他发一些暧昧的短信。 我那时做过的最大胆的一件事,是大二的秋天去米亚罗旅行时,在街边贩售彩色明信片的小摊上买了一套明信片,挑选出最漂亮的一张寄给他。那张明信片其实算不得精致,但庆幸并没有掩饰掉米亚罗的红叶之美,浓烈的红铺满整个页面,背后是碧色的水、翠绿的山影,就像古诗中描述的那样:“枫香晚花静,锦水南山影”。 提笔前我紧张地想了很久,该写什么才会显得特别,落笔时却变成了:“米亚罗的天很蓝,红叶很美,但这里的东西很不好吃。如果你下次要来的话,记住带一点干粮,不然会很难过。对了,最好还是准备一把雨伞,昨天突然下了小雨,这里的天气就像英语老师的脾气一样阴晴不定。”我们拥有的共同的英语老师,正值更年期,就像一本玄妙的书籍,脾性难以捉摸得比过令人头痛的六级考试。 这样看起来像是导游做旅游景点推销一样的明信片,最后还是被我寄了出去。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当初他是否收到,收到时,是不是觉得莫名其妙。只是多年后还记得,将明星片投入邮筒的那一刻,心中很沉静。 大自然的奇妙与伟大,在它总是给人无穷勇气,杜甫当年吟咏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样的豪情诗句,大约也是因此。 那些云,那些树,那些风,让我在一瞬间变成无比勇敢的一个少女,第一次想要将心中的情意传递给他知道。 而离开米亚罗,我又失去了勇气。 02. 第二个星期,我辞了职,搬去了年前在X城盘下来的小客栈。那里已经被老妈打理得很好,老爸将客栈原主人围绕住庭院的一圈矮砖墙拆掉,换成了两排用俄罗斯樟子松做成的木栅栏,上面爬满了粉红的野蔷薇,在太阳照耀下闪闪发光。 我原以为二十七岁的自己已失去了所有对艺术的审美感知,但那一刻居然又想起了童年时读过的童话,想起森林里的小房子。 得知任非结婚,和我辞职,其实这两件事没什么联系。为了开这家客栈我已经酝酿三年,而打听他的消息,大约只是……一时的灵感?不能否认,六年来我一直珍重地将他记在心底,但,也许时光寸寸洗涤,两千个日夜后,关于他的回忆已失去了本真意义,变成了一种符号式的精神图腾也说不定。 任非,他变成什么样了?客栈的院子里有原主人种下的一株相思树,树干笔直挺拔,树干郁绿茂盛,说不出的清秀,就像他大学时的样子。而他现在,又变成什么样子了?有时我会忍不住这么想。记得小时候曾经为了追逐一只蝴蝶而迷路,站在陌生的路口抹着眼睛放声大哭,从此后童年时光无可避免地烙下了一扇蝴蝶形的阴影,这体验不能武断地说好说坏,只是,常常想起。我不确定我对任非的定义是不是也等同于那只蝴蝶。 隔着整个大西洋,大半夜小安在电话那头忧心忡忡:“覃然,肖想已婚男人是不对的,crime,重罪。”我打着哈欠挑弄窗前新买的一盆含羞草:“想一想又不会怀孕,欣闻你最近信了天主教,万能的主有同你普及生理卫生课常识吗?”她嗫嗫嚅嚅:“这倒是没有。” 我没有同她争辩,那不是肖想,是回忆;肖想是未来,回忆是过去;但这些没有必要说给小安听。后来我们开始聊她新交的第七任男友。开放的世界,开放的美国,开放的小安。她小时候扎着两个羊角辫,小男生不小心碰一下她的手都会惹得她嚎啕大哭,跑来问我:“然然,我是不是会怀孕?”老实说,那时候我也不知道牵手会不会怀孕,文不对题地回答她:“如果生下来是男孩子,我要做干妈哟。”她就哭得更加厉害。 上一任房主经营时期,这家客栈已累积了很稳定的客源,不用太费力也能正常经营。前几日正好一批美大的学生前来写生 。。。。。
第六首《等等等等》是沈从文经典小说《边城》 打开书,才想起,这小说写于民国二十三年四月十九日。读沈从文的小说,很像看discovery频道,总是很忠实的记载故事中的地理、人文及历史。 湖南是他的故乡,一如他所说,对于农人和兵士怀了不可言说的温柔。他的著作,总是在他的生活环境中轻描淡写着。《边城》是描写一位湘西边境,一个名叫茶峒的小山城,渡船夫的孙女,遇见城里来的大少爷的凄凉爱情故事。这样的题材,并不特别,但沈从文的文字却给这个故事无限的惆怅,因为他总是那么形同词理地关照每个人物的心理状态及其为人处世的社会背景。所以,他的小说,很少有真的恶人,因为这些“恶人”不过是被社会价值及道德所操控的可怜人罢了。
《你一定会听见的》 ——桂文亚 你听过蒲公英梳头的声音吗?蒲公英有一蓬金黄色的头发,当起风的时候,头发互相轻触着,像磨砂纸那样沙沙地一阵细响,转眼间,她的头发,全被风儿梳掉了! 你听过蚂蚁小跑步的声音吗?那一天,蚂蚁们排列在红红的枫叶上准备做体操,“噗!”一粒小酸果从头顶落下,“不好,炸弹来啦!”顷刻间,它们全逃散了。 你听过雪花飘落的声音吗?一个宁静的冬夜,一朵小小的雪花,从天上轻轻地、轻轻地飘下,飘呀飘,飘落在路边一盏孤灯的面颊上,微微地一阵暖意,小雪花满足而温柔地融化了…… 如果你问,这都是想象的声音吗?我怎么听不出来呢?那么我再说清楚一点: 你总听过风吹的声音吧?当微风吹过柳梢,当清风拂过明月,当狂风扫过巨浪,当台风横越山岭,你总听到些什么吧? 你总听过动物的声音吧?当小狗忙着啃骨头,小金鱼用尾巴泼水,金丝雀在窗沿唱歌,当两只老猫在墙头吵架,三只芦花鸡在啄米吃,你总能听见些什么吧? 你也总听过水声吧?当山间的清泉如一道银箭奔向溪流,当哗啦啦的大雨打向屋脊,当小水滴清脆地落在盛水的脸盆里,当清道夫清扫水沟里的落叶,当妈妈开水龙头淘米着煮饭,你总该听到些什么吧? 说的明白一些儿,只要你不是聋子,只要你两只耳朵好好地贴在脸侧,打你出生那一刻哇哇大哭起,你就在听,就不得不听。你学着听奶奶摇摇篮的声音,妈妈冲奶粉的声音,爸爸打喷嚏的声音;学着听开门,关灯,上楼梯,电话铃的响声,还有弟弟被打屁股的声音。这些随时在你身边发出的响声,你怎么不会听见呢? 你当然知道,声音就是物体振动时与空气相激荡所发出的声响,而每一种声响,每一种声音,都代表了不同的意思。从声音里,人学会了分辨、感受各种喜怒哀乐,也吸收了知识。愉快动听的声音,带给我们快乐;嘈杂无聊的声音,则会使人痛苦。从声音里,我们逐渐成长。 人有眼睛,观六路;人有耳朵,听八方。用心听,用心看,也用心想,构成了一个丰富奇妙的世界。 可是,说也奇怪,当一个人长期习惯了一种声音或潜意识里抗拒某种声音时,它们竟然会不知不觉地消失了。例如马路上疾驰而过的汽车声,隔壁工厂轰隆隆的马达声,老奶奶唠唠叨叨的抱怨声,久而久之,左耳进右耳出,人,开始了声音的“过滤”。聪明的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听,什么时候不该听,这是因为他在“听”的成长过程里,学会了选择和思考。他听进心里的声音,不仅“好听”,也是“有益的”——这些声音,充实了他的生活,使他得到很多乐趣。 可是对一个不用心听又没有兴趣听的人来说呢?久而久之,就成了“没有感觉”的人。当大家说“好”的时候,他盲目地跟着鼓掌,大家批评的时候,他也跟着摇头。鸟叫虫鸣,只是一种“声音”,即使美妙的声音,也只不过是几种乐器的组合。想想看,如果一个“充耳不闻”的人,对外界的一切已经无动于衷,必然也是一个“视而不见”的人了。当一个人丧失了接受“世界声音”的能力,不也意味着这个人内心世界的封闭和退缩,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木头人了吗? 你善于用你的耳朵吗?你听见了世界的声音了吗?你用心听了吗?你听见了什么? 这里的几个声音游戏,你要不要试着玩玩看,也试着把感觉记录下来? 轻轻松松嚼几片脆脆的饼干、几颗硬硬的糖果,感觉一下是什么声音? 把玻璃纸揉成一团,然后聆听它缓缓舒展的声音。 听一听雨点打在玻璃窗上的声音。 听一首喜爱的音乐,把它编成一个故事。 录下自己或家人、朋友的一首歌或一段话,仔细听一听。 你开始微笑,轻轻的笑,大声的笑,这时候,你一定会听见的。这个世界,也跟你欢笑。
《我所喜欢的女人》 ---毕淑敏 我喜欢爱花的女性。花是我们日常能随手得到的最美好的景色,从昂贵的玫瑰到卑微的野菊。花不论出处,朵不分大小,只要生机勃勃的开放着,就是令人心怡的美丽。不喜欢花的女性,她的心多半已化为寸草不生的黑戈壁。 我喜欢眼神乐于直视他人的女性。她会眼帘低垂余光袅袅,也会怒目相向入木三分。更多的时间,她是平和安静甚至是悠然地注视着面前的一切,犹如笼罩风云的星空。看人躲躲闪闪目光如蚂蚱般跳动的女性,我总怀疑她受过太多的侵害。这或许不是她的错,但她已丢了安然向人的能力。 我喜欢到了时候就恋爱到了时候就生子的女人。恰似一株按照节气拔苗结粒的麦子。我能理解一切的晚恋晚育和独身,可我总顽固认为逆时辰而动,需储存诺大的勇气,才能上路。如果是平凡的女子,还是珍爱上苍赋予的天然节律,徐步向前。 我喜欢会做饭的女人,这是从远古传下来的手艺,博物馆描述猿人生活的图画,都绘着腰间绑着兽皮的女人,低垂着乳房,拨弄篝火,准备食物。可见烹饪对于女人,先于时装和一切其他行业。汤不一定鲜美,却要热;饼不一定酥软,却要圆。无论从爱自己还是爱他人的角度想,“食”都是一件大事。一个不爱做饭的女人,像风干的葡萄干,可能更甜,却失了珠圆玉润的本相。 我喜欢爱读书的女人。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书不是羽毛,却会使女人飞翔。书不是万能的,却会使女人千变万化。不读书的女人,无论她怎样冰雪聪明,只有一世才情,可书中收藏着百代精华。 我喜欢深存感恩之心又独自远行的女人。知道谢父母,却不盲从。知道谢天地,却不畏惧。知道谢自己,却不自恋。知道谢朋友,却不依赖。知道谢每一粒种子每一缕清风,也知道要早起播种和御风而行。
《别人抢不走的东西》 ——林夕 “这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一是藏在心中的梦想,二是读进大脑的书。” 这是有心人在网上找来的人生哲语。一看,他人抢不走的,还真多着。 吃进肚里的食物,留在心里的回忆,筑在脑里的心计,以至个性、嗜好、命运。 用上“抢”这个字眼,若非身外物,的确是抢无可抢的。草拟这哲语的网民,用个“抢”字,无非出于最善良的意愿,让天下裸婚裸活的裸族,在人生的荒原中,凭拥有身内物而感到安全感,有个最后的堡垒。 可惜文雀不动生息不知不觉下偷东西,可比强盗抢劫更难以提防。 别人抢不去的梦想、品行、性情,难道就不能吹一道清风过来,让你迷迷糊糊中把心里的东西拱手奉送,然后换来别的放心上?一个人不成,往还甚密的一群人,整个社会的陌生人,都有下迷药的本事。 即使把心上锁,别人夺不去你宝贝的梦想,一个粗暴的手势,也就堵住了梦想成真的门路。可幸那叫做梦想,梦幻之处,正在于想想也是提神的,实现之前,所有准备的动作也属于个人独一无二的演出,快慰得只有自己一个观众也无所谓。如果还没有建设成型或者破灭放弃的才堪称梦想,那真的没人能抢,守城还是弃城,全在自己。 从来都不怕别人来抢,只怕有人来送。没有营养的文字,没有参考价值的意见,不请自来的信息,擦身而过后留下来的气息,一一却之不恭受之有惑,好像有所选择但选择太多反而成了全吞进肚里的鸡肋。 不怕抢,也不怕送,也绝不怕自己吧心锁得不稳的话,最怕的,就是把自以为宝贝的梦想啦读进脑里的书啦扫地出门吧。 既然是宝贝,自然舍不得,比如某些回忆,某段感情。别人横刀夺你所爱,或者你所爱的成了逃犯,人都走了,你的回忆与感情还在,总要自己亲手处理,却总是软禁容易赶走难。 直至宝贝窝在酱缸里养出蛆虫,也如“文革”的后遗,不着痕迹的歪理,无色无臭地入心洗脑。别说赶的办法,连拿起扫帚的意识,怕也要别人来送。 所以,那句人生哲语,我想改为:“这世上有太多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却有更多的东西是自己赶不走的。” 秋日 (R.S.托马斯/作,张文武/译) 不会永远这样: 没有风,最后的几片 叶子为树的肩膀 添上勋章,为树枝的袖口 添上金黄色;一只鸟儿 在草地的镜子中精心装扮着。 从白天的杂务中抬起头来,停上一会儿, 让心为这明亮的景色 拍下照片,藉着它 抵御漫漫寒冬中的心。 A Day in Autumn It will not always be like this, The air windless, a few last Leaves adding their decoration To the trees’ shoulders, braiding the cuffs Of the boughs with gold; a bird preening In the lawn’s mirror. Having looked up From the day’s chores, pause a minute, Let the mind take its photograph Of the bright scene, something to wear Against the heart in the long cold. R.S. Thomas
《雅盗》--孙方友 陈州城西有个小赵庄,庄里有个姓赵名仲字雅艺的人,文武双全,清末年问中过秀才。后来家道中落,日子越发窘迫,为养家糊口,逼入黑道,干起了偷窃的勾当。 赵仲是文人,偷盗也与众不同,每每行窃,必化装一番。穿着整齐,一副风雅。半夜拨开别家房门,先绑了男人和女人,然后彬彬有礼地道一声:“得罪!”依仗自己艺高胆不惧,竟点着蜡烛,欣赏墙上的书画,恭维主人家的艺术气氛和夫人的美丽端庄。接下来,摘下墙上的琵琶,弹上一曲《春江花月夜》,直听得被盗之人瞠目结舌了,才悠然起身,消失在夜色里。 赵仲说,这叫落道不落价,也叫雅癖。古人云:有穿窬之盗,有豪侠之盗,有斩关劈门贪婪无厌冒死不顾之盗;从未有从容坐论,怀酒欢笑,如名士之盗者。——赵某就是要当个例外! 这一日,赵仲又去行窃。被窃之家是陈州大户周家。赵仲蒙面入室,照例先绑了主人夫妇,然后点燃蜡烛,开始欣赏主人家的诗画。当他举烛走近一帧古画面前时,一下瞪大了眼睛。那是一幅吴伟的《灞桥风雪图》。远处是深林回绕的古刹,近景是松枝槎桠,板桥风雪。中间一客,一副落魄之态,骑驴蹒跚而过,形态凄凉。中景一曲折清泉,下可连接灞桥溅溪以助回环之势,上可伸延向窗渺以续古刹微茫……整个画面处处给人以失意悲凉感! 赵仲看得呆了。他由画联想瞧自己的身世,仿佛身临其境,变成了那位骑驴过客,不由心境苍凉,心酸落泪。不料趁他哀伤之时,周家主人却偷偷让夫人用嘴啃开了绳索。周家主人夺门而出,唤来守夜的家丁。家丁一下把主人卧房围了个严实。 赵仲从艺术中惊醒,一见此状,急中生智抓过夫人,对周家主人说:“我只是个文盗,只求钱财?并不想闹人命!你若想保住夫人,万不可妄动!” 周家主人迟疑片刻,命家丁们后退了几步。 见形势略有缓和,赵仲松了一口气。他望了周家主人一眼,问:“知道我今日为甚吃亏吗?” “为了这幅画!”周家主人回答。 “ 你认得这幅画吗?”赵仲又问。 周家主人见盗贼在这种时候竟问出了这种话,颇感好笑,缓了口气说:“这是明朝大家吴伟的真迹《灞桥风雪图》! “说说它好在哪里?”赵仲望了望周家主人,挑衅般地问。 周家主人只是个富豪,对名画只知其表而不知其里,自然说不出个道道儿,禁不住面红耳赤。 那时候赵仲就觉得有某种“技痒”使自己浑身发热,开始居高临下,口若悬河地炫耀道:“吴伟为阳刚派,在他的勾斫斩折之中,看不出一般画家的清雅、幽淡和柔媚,而刚毅中透凄凉的心境处处在山川峰峦、树木阴翳之中溢出。不信你看,那线条是有力的勾斫和斩截,毫无犹豫之感。树枝也是钉头鼠尾,顿挫分明,山骨嶙峋,笔笔外露……”说着,他像忘了自己的处境,抓夫人的手自然松了,下意识地走近那圆,开始指指点点,感慨阵阵…… 周家主人和诸位家丁都听得呆了,个个木然,目光痴呆,被盗贼那临危不惧的执迷而叹服不已。赵仲说着取下那画,对周家主人说:“此画眼下已成稀世珍品,能顶你半个家产!你不该堂而皇之地挂它,应该珍藏应该珍藏!” 周家主人恭敬地接过那画如接珍宝,爱抚地抱在了胸前。 赵仲拍了拍周家主人的肩头,安排说:“裱画最忌虫蚀,切记要放进樟木箱内!”说完,突然挽过周家主人的胳膊,笑道:“让人给我拿着银钱,你送我一程如何?” 周家主人这才醒悟,但已被赵仲做了人质。万般无奈,他只得让一家丁拿起赵仲开初包好的银钱,“送赵仲走出了大门。 三人走进一个背巷,赵仲止了脚步,对周家主人笑道:“多谢周兄相送,但有一言我不得不说,你老兄抱的这幅画是一幅赝品,是当初家父临摹的!那真品仍在我家!为保真品,我宁愿行窃落骂名而舍不得出手啊!” 那周家主人这才恍然大悟,一下把画轴摔得老远,忿忿地说:“你这贼,真是欺人太甚!”赵仲飞前一步,拣了那画,连银钱也不要了,双手抱拳,对着周家主人晃了几晃,然后便飞似地消失在夜色里…… 从此,赵仲再不行窃,带着全家躲进偏僻的乡村,用平日盗得的银钱买了几亩好地,白日劳作,夜间读画——读那幅《灞桥风雪图》。 据说,赵仲常常读得泪流满面……
《追糖果的孩子》 作者/麻宁 今年3月下旬去了趟柬埔寨,归来后,有人问我你对什么印象最深?巴肯山的宁谧日落?小吴哥的安详倒影?高棉微笑的神秘壮观?我摇摇头:“这些都很棒,但给我触动最多的,却是临行前最后一晚乘坐热气球的体验。” “乘坐热气球”这项旅行体验国际上最负盛名的应该是土耳其,和土耳其成百上千热气球同时升空、平稳着陆后大家一起开红酒庆祝的盛况相比,柬埔寨的乘热气球俯瞰暹粒根本不值一提。唯一有点特别的,是起飞之前工作人员发给我们一包糖果:“一会你们飞跃暹粒城市上空的时候,地面上会有很多孩子追着你们要糖果。到时候你们就可以把这些糖果丢下去给孩子们。” 在热气球上面往下发糖果!听起来是多美妙的事情!“糖果”、“孩子”、“热气球”,这些词汇任凭哪一个单独出现都代表着幸福和美好,让我想到飞屋环游,想到Treat or Trick……那种童趣满满、鬼马兮兮、快乐多多的画面,哪怕只是设想一下,都让人禁不住嘴角上翘呢。 气球刚一腾空还没有拉升到安全高度,地面上就有许多孩子一路追随着跑起来。他们原本聚集在我们的出发点,零零星星,三三两两,可是当热气球飞起来的时候,从上往下看过去,你才惊异地发现——竟然有那么多的孩子!高的,矮的,男孩,女孩,大眼睛的,塌鼻梁的,长头发的,短头发的……不同的是性别、发型和外貌,相同的则是——他们都有黝黑的肤色和充满渴望的眼睛。 这些孩子常年驻守在此,已经熟悉并且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议程:每天的日出和日落时分,会有两拨游客集中前来乘坐热气球。于是,一天中对他们来说最容易得到糖果的时段到来了。只要追着热气球奔跑,就有捡到糖果的可能;运气好的时候,甚至能捡到十几颗。这比起那些在各大景点操着汉语和英语赤裸裸讨要说“姐姐,1美金”、“Hi, one dollar”却通常被拒绝的孩子,收获要大多了。而他们需要get的唯一技能,就是跟着热气球飞行的方向,不知疲惫地全速奔跑。 热气球开始平稳飞行后,便有游客向下抛掷糖果。由于有高度差,这边游客刚扬了扬手,那边孩子们就开始加速奔跑,甚至挥舞双手奋力腾跃。常常是丢下的糖果不过三五颗,却吸引了数以十计的孩子。那种景象只能用“壮观”来形容——你有过在旅游景点撒鱼食喂鱼的体验吗?小小的一个池子间,一把鱼食抛下去,满池子的鱼都聚集在同一个点,鱼群密集得简直让人恐惧。同样的场景,疯狂聚集的是鱼儿时你会觉得有趣,疯狂聚集的是孩子时你却会觉得心酸——这些不问意义不计目的不知疲倦一路奔跑的孩子啊,就为了这寥寥的几颗糖果,日复一日地做着同样的动作,得着同样的甜头,他们当下的快乐也许是真实的,可是会否有那么一天,他们忽然觉得这一切都失去了意义? 在追跑的孩子当中,有一个赤裸上身的小男孩特别引人注目。他的肤色比其他所有孩子都要黑些,速度也比其他所有孩子都要快。不一会,他就凭借过人的速度抢到了更多的糖果。热气球一直在飞,越来越多的孩子气喘吁吁放慢了速度,也有新的孩子从另外村庄的其他角落不断加入,只有这个孩子,从一开始就追着我们跑,高速地匀速跑,看到糖果被抛下时突然发力猛然提速,以极高的精准度命中他的“猎物”,宛如一只精力充沛野心勃勃的小豹子。男朋友在一旁感慨说:“他一定是个好的足球运动员苗子。”我点头称是,却不免想:这个本应该坐在课堂里读书的男孩,这个本应该当成重点培养对象训练球技的男孩,这个拥有出众体能速度惊人的男孩,难道他的童年时光,就该在这追逐糖果的奔跑中度过吗? 热气球上的众生相同样值得玩味。我身边的白人女孩,一路匀速抛撒糖果,所以得到的总是跑在队伍最前面的那几个孩子,她说这样是奖励先进最直观的表达;另一位来自中国南方省份的男士,尤其喜欢在三五成群的孩子间丢下数量少于孩子总数的糖果,然后得意地说“多像‘二桃杀三士’的典故,我就是要告诉他们强者才有可能胜出”;我则喜欢看到有新的孩子加入时再抛糖果,目的是努力做到见者有份利益均沾……可是渐渐地,渐渐地,连我自己也困惑起来:到底哪一种方式是正确的?还是哪一种都不正确,热气球上的我们,向田野上的他们投掷糖果的这种行为,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的就是一个错误?一开始,我们以为我们表达的是善意,可当看到他们如同动物园里的动物一样被我们指挥得团团转,为了一颗糖果而追逐抢夺的时候,我们的善意结出的真的是善果吗? 柬埔寨是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度,即使是暹粒这样的旅游城市,当地居民人均收入也只有每月200美元左右。在暹粒大大小小的景区,都能看到正值学龄的儿童用外语乞讨:“给我1美元。”如果被拒绝,他们就退而求其次地说:“给我糖果。”我甚至还遇到过有个小女孩指着我头上的发饰说:“给我这个。”在去柬埔寨之前,我曾查阅过当地的旅行攻略,其中一个专题叫《负责任的旅行》,当中写道:“郊区的孩子家里相对比较穷,如果真想帮助他们,不如带一些衣服和文具,而且最好交给学校和慈善机构,由老师发放到他们手中。
《逃离》 ——郭静娟 食堂门口有一棵树,向着横斜里伸展着几棵粗粗细细、长长短短的树枝,枝上随意点缀着些浓淡不一的绿。每每傍晚时分我从那里走过,看它在夕阳里静静站立,就像站在油画里一般,说不出的朴拙和奇异。天边的云霞有时绚丽有时深沉,仿佛是多变的背景音乐,让它不变的姿态有了韵律,日日为我诠释着风格迥异的美。 有一天,我终于因它而驻足,在暮色里出神。 学生时代的我们,没有丰富的生活,书本就是我们的天,不能沉醉却别无选择,按照程式完成了一次一次幼、小、中学生的角色转换,终于可以逃离书卷校园。“狂喜”远不足以形容心情,虽然有着同吃同住的姐妹,但各奔东西的伤感,怎么也挡不住我们匆匆离去的脚步。踏入绮丽的大千世界,看到生活正热情地招手,逃离的快感如山高如水长。 快乐只是一层薄薄的面纱,没有来得及细细品味就被一阵流浪的风吹远了。 锁碎的日子流水无痕,夹杂着落叶缤纷。遥想生活的时候,它是美的形态,投身其中,才感觉锋芒般锐利。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在他的小说《玩笑》中说:“受到乌托邦声音的诱惑,他们拼命挤进天堂的大门,但当大门在身后砰然关上时,他们发现自己是在地狱里。生活有时就是这样的黑色幽默,让渺小的人们难堪无助。” 只有逃离。逃离成了我们的本能选择,某个地方,某个人,某项工作,某种羁绊,只要感觉不再需要不再快乐,我们就变得脚步匆匆,张望起别处的生活,仿佛那里到处闪耀着快乐、自由、幸福、梦想的诱惑之花。可是当我们怀着某种虚幻的愿望,极力想在生活的秋千上荡到生活的最高处,最终回到的,却还是它原来的位置。 生活在我们逃亡的背影里开怀大笑。我们早已成了生活的一分子,无处可逃。 开始喜欢旅行,希望别处的风景时时宜人,以为陌生和距离会滤去尘沙,呈现哪怕不真实的美丽。在千山万水中惊鸿一瞥,在浮光掠影中雁过无痕,却只是偶尔惊艳,少有惊心动魄,兴味盎然而去,带着些许失落归来,风景地从来热热闹闹,只是没有我们逗留的理由。 心寂寞,世界所以寂寞。花开遍地,有人看到的依旧是满眼寂寥落寞。 想起最心爱的诗歌之一——王维的《竹里馆》:“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羡煞了诗人有那样的勇气,逃出芜杂的尘世,和明月为伴,和清风为友,自由地引吭高歌,仿若遗失独立,静美至极。可在那幅想象的图画里,我常常咀嚼出百般的孤独,在空旷的世外山谷里只身独处,竟让我有些不寒而栗。纵有推窗邀月的情怀,纵有把酒临风的洒脱,能够逃到天涯海角,也逃不脱牢笼藩篱。可以逃离现实的喧嚣,终逃不过那漫无边际的寂寞命运。 生活的网无处不在。看着眼前这棵奇异的树。我明白,无需逃离。被刺痛着,也要承受。琐碎和锐利只是生活的假象。犹如玫瑰的刺,扎手之后是芬芳的娇艳。 与其逃离,不如归来。 逃离是一种懦弱,沉醉却是我们最好的归宿。就像这棵树,独自站立,也可演绎风情万种。醉了路人。生活不在别处,他躲藏在我们的心里,微笑着等待我们转过身来。
《这一个心跳的日子终于来临》 ——何其芳 这一个心跳的日子终于来临。 你夜的叹息似的渐近的足音 我听得清不是林叶和夜风的私语, 麋鹿驰过苔径的细碎的蹄声。 告诉我,用你银铃的歌声告诉我 你是不是预言中的年轻的神? 你一定来自温郁的南方, 告诉我那儿的月色,那儿的日光, 告诉我春风是怎样吹开百花, 燕子是怎样痴恋着绿杨。 我将合眼睡在你如梦的歌声里, 那温馨我似乎记得,又似乎遗忘。 请停下来,停下你长途的奔波, 进来,这儿有虎皮的褥你坐, 让我烧起每一个秋天拾来的落叶, 听我低低唱起我自己的歌。 那歌声将火光一样沉郁又高扬, 火光将落叶的一生诉说。 不要前行,前面是无边的森林, 古老的树现着野兽身上的斑文, 半生半死的藤蟒蛇样交缠着, 密叶里漏不下一颗星。 你将怯怯地不敢放下第二步, 当你听见了第一步空寥的回声。 一定要走吗,等我和你同行, 我的足知道每条平安的路径, 我可以不停地唱着忘倦的歌, 再给你,再给你手的温存。 当夜的浓黑遮断了我们, 你可以转眼地望着我的眼睛。 我激动的歌声你竟不听, 你的足竟不为我的颤抖暂停, 像静穆的微风飘过这黄昏里, 消失了,消失了你骄傲之足音…… 呵,你终于如预言所说的无语而来 无语而去了吗,年轻的神? (原题:《预言》) 一个英俊的少年,每天都到一个湖边欣赏自己的美貌。他对自己的容颜如此痴迷,以致于某一天掉迸湖中溺水而身亡。在他落水的地方长出了一株花,人们把它称为水仙花。 水仙少年死后,山林女神们来到了湖边,发现它由一个淡水湖变成了一个含有咸味泪水的水坛。 "你为什么哭呢?"山林女神们问道。 "我为水仙少年而哭。"湖回答说。 "啊,我们对你为水仙少年而哭并不感到惊讶,"山林女神们说道,"说到底,尽管我们所有女神总在森林里跟在他的后面奔跑,但惟有你有机会能从近处观看他的美貌。" "水仙少年长得美吗?"湖问道。 "有谁能比你更清楚这一点呢?"山林女神们惊讶地回答道,"他每天都趴在你的边沿欣赏自己的美貌。" 湖静默了片刻,最终说道: "我是为水仙少年而哭,但我从未注意到他长得很美。 我为水仙少年而哭,因为每次他趴在我的边沿时,我都能从他的眼睛深处看到映出来的我自己的美丽。"
《人会活下去》桑德堡 人会活下去, 一面学,一面错,人会活下去, 他们受了骗,给出卖了不算,又给出卖, 回到丰富的大地里重新生起根来, 人就是有这种卷土重来的本事, 你就是笑也笑不掉他们这种能耐。 一头巨象正在惊天动地的戏剧中休息。 人看上去老是疲倦,不够睡,象个谜, 是很多单位组成的一大堆,都在说: 我赚钱过日子, 我赚得刚可以过活, 却占尽我的时间。 要使我有更多的时间, 我可以替自己多做些事, 或者替别人多做些事, 我可以读书写字, 可以谈谈天, 找出事情的道理来, 这需要时间。 但愿我有时间。 人有悲和喜的两面: 英雄和流氓,精灵和猩猩,扭 着血盆似的大口在埋怨:"他们 收买了我,又出卖了我……这是把戏…… 总有一天我会逃走……" 只要能大踏步, 踏过生存需要的边缘, 跨过糊口的冷酷界限, 人就会获得, 埋藏得同骨头一样深的仪式, 比骨头更轻的光明, 把事情想一想的空闲, 跳舞,唱歌,传奇, 或做梦的时光, 只要能这样大踏步跨过去。 一方面是五官所给予的限制, 一方面是对无限的不停的追求, 人遵从工作和肚子的絮絮的吩咐, 可是如果有机会,同时还会渴求着 那些五官的牢狱之外的光明, 那些比饥饿和死亡更永久的纪念物。 这种渴求才是真正的生活, 虽然荒淫无耻之徒已把它破坏和玷污。 可是这种对光明和纪念物的 渴求才是真正的生活。 人知道海水的盐 和风的力量 正在向地球四角冲击。 人把地球当做 休息的坟墓和希望的摇篮。 还有谁替人类说话? 他们跟星座和宇宙法律 音节和步伐完全合拍。 人是多姿多彩的, 就像放在活动的草色衬景上的, 一面分光镜在不停的分析光, 一架风琴在奏着不同的曲调, 一些幻光灯照耀下的彩色诗篇 在里面大海吐出雾来, 而雾又从雨中消散。 拉布多的黄昏落日缩短, 成为亮星的夜景。 在北极光所喷出的光明中, 沉默不做一声。 钢铁厂的天空熊熊一片, 衬托在暗灰色的朦胧中, 火花迸裂出白色的闪电, 人还要等很久,很久。 人终于会得到胜利。 兄和弟终于会站在一起: 这古老的铁砧嘲笑那些敲断了的铁锤。 有些人是收买不了的。 出生在火里的安于火。 星座们一点也不闹。 你不能叫风不吹。 时间是伟大的导师。 谁能活着没有个希望? 在黑暗中,背着一大堆悲伤 人大踏步向前进。 在夜里,一抬头就是满天星, 永远的;人大踏步向前进: 上哪去?底下是什么? 邢光祖 译
《前男友教给我的二十一件事》 作者/张晓晗 0 他说我写过那么多人的故事,却从来没写过他。我说我从来不写发生着的事,等到咱们什么时候翻篇儿了,我就写你。他说那还是不要把我写在故事里了吧,我更愿意把我们的名字写在一起。我问他写在哪里呢,他说,很多地方吧,比如说去朋友的婚礼签到,我们家的户口本,买房子的合同,小孩的家长签名。 说这些的时候,是在朋友的生日聚会上喝多了,两个人都醉醺醺的,吐过几次,接吻都显得恶心,互相勾着对方走在大街上,路灯一盏盏从我们头顶掠过,没觉得有多爱,就是出现了那么一刻幻觉,觉得对方邋遢肮脏很不完美,却可以这样勾肩搭背,一直走下去。 1 不想细数他是我第几个男朋友,只记得遇到他的时候我正好是分手低潮期,工作也不顺心,新来的主管把大家都搞得焦头烂额,吵了两句直接辞职了。No money no honey,对于都市人来说,正常不过。也不知道有几个姑娘会懦弱得和我一样,坐在咖啡厅的沙发上大哭。那段时间他的境遇也不好,去哪都叼着一根烟,说话含糊不清。他和朋友走进来,看我咬着吸管哭得直抽抽,很自然地把吸管从我嘴里扯出来,说出了跟我讲的第一个道理:哭的时候就别喝东西了,容易呛死。我觉得他挺无聊的,没想过会爱他一阵子。 我哭着回击他:说话的时候就别叼着烟了,你说什么别人听不清。之后又把吸管塞进嘴里。 2 以前没交过穷酸成这样的男朋友,也没潦倒成这样过。我们两个拿着三张卡,把里面的零头刷光,买了两瓶啤酒、几根碎碎冰,跟喝白酒似的,小口嘬着喝,耗一晚上,坐在露台上抬头看星星,被蚊子咬了一身包,还觉得挺高中生挺浪漫的。他向着天上胡乱一指,说那是北斗七星。我很震惊,不知道上海原来还能看到北斗七星。 我问勺子把指着的真是北边吗,他煞有介事地上北下南左西右东一番,说是。后来我下楼看路牌,发现那根本不是北边,再质问他,他傻笑着挠着头,说那就是勺子口指着的方向是北边。 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北斗七星的原理,只是明白了他是一个路痴。他的路痴症状已经发展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一次我们过个好长的马路,有两个红绿灯那种,我们过了一个红绿灯,在安全岛等第二个红灯,聊了两句天,转了个身,他一抬头,义无反顾地朝着来时的路走回去了。本来我也是一个路痴,认识了他之后,激发出了无限潜能,现在变成一个人肉GPS,指导朋友认路都能明确到“路口向左走第五棵大树向右转就能找到那个大肠面的店了”这种程度。 3 后来发现他不仅仅是路痴,而且居然比我更找不到东西。以前我一天的 主要内容就是找东西,和他一起生活,多了一项内容,帮他找东西。我多希望他每只左脚的袜子配一部手机,右脚的配一部呼机。 我常常为此苦恼,觉得自己跟了一个傻×。不过他也会记得一些事情,比如记得给阳台上的小植物浇水,每次自己吃到什么好吃的会记得买一份带回来给我,记得在我哭的时候,千万别说什么励志的话,只要不分原则不分立场地骂我正在骂的东西。 有一次,他站在桌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和碰我的桌角交涉了半个小时。我蹲在地上揉着乌青想,这样也挺好的。我的男朋友是个大笨蛋,除了爱我,什么都不会。 4 和他在一起,我才知道没钱应该怎么泡妞。他带我去公园划船,在水果摊买一个柚子,让老板切好,带到船上,把船划到湖中央,一边吃着柚子,一边看岸上的人,猜测他们的故事。 他很能讲故事的,一讲讲上一天,总能让一张船票发挥最大的价值。坐到夕阳西下,看到有老爷爷老奶奶从岸边走过,根本没像故事里那样,手牵手爱得感人肺腑,反而是吵吵闹闹的,用上海话埋怨对方只顾着看股票,没有早一点动身去超市抢到廉价的鸡蛋,之后他们发现我们在看着,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压低了声音。 他跟我说,别看了,人家很尴尬的。我回头看他,他说我们做一点更尴尬的事,然后他吻了我。第一次接吻,是柚子味的,导致了这段恋爱平淡清新,像是夏天的某种水果,但摆在那里,也注定过期 5 我们也经常吵架,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几乎都是他装小狗来求饶,有时候也要嘴上占占便宜。有一次我们吵得不可开交,直到王菲和李亚鹏离婚的消息爆出,我们俩震惊地看着娱乐新闻,瞬间豁然开朗了。我拍拍他的肩膀说,嗯,你比亚鹏强。他客套地回答,你不比王菲差。我说,这怎么能比,人家是天后。他冷笑一声说,你是《后天》。 6 我们最大的共同语言是电影。我从九岁起就梦想拍电影,而他呢,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导演,拍了一堆不入流的广告和MV,还要小心翼翼隐藏着自己色盲的事实。他拍的某条广告被安排在电影开始前播,我们也煞有介事地买票去欣赏他那条一闪而过的广告,激动得好像自己的作品上了院线一样。很可惜,他的广告被分配的那部电影是《巴拉拉小魔仙》,身后坐了一大群挥舞着仙女棒的小女孩,电影中间笑声和哭声夹杂在一起。 电影好像上映了没几天就下档了,不过我还是很开心,和一群穿公主裙的小女孩分享了这个秘密。 。。。 。。。
《我这么喜欢你》 ◯ 史铁生 他们一直在街上走着,谁也不说话。汽车的噪音很大。 到了吃午饭的时候。 “我不想吃,我不饿。”姑娘说。 他们走进一家饭馆,坐在一个角落里,看得见街上白花花的太阳和一些红得刺眼的遮阳伞。 姑娘把桌上的一摊水画成很古怪的形状。她不断地长出气。 小伙子看着杯子里啤酒的气泡。 “不管我怎么跟他们说,他们还是那么说。”姑娘很快地看了小伙子一眼,又垂下头。 小伙子不停地喝着啤酒,又去买了两个菜。 “我一点儿都不饿。”姑娘说。 “他们怎么说?” “还是那么说……还是说……” 玻璃上有一只小虫“嗡嗡”地叫着,街上到处是卖雪糕和卖茶水的疲倦的吆喝声。 “你呢?你自己呢?”小伙子问。 “我也不知道,也许我不应该总耽误着你。” “也许他们应该总耽误着我们吧?” “可是我爸爸血压高,妈妈又有心脏病。” 小伙子又去买汽水,他们今天已经喝了好几瓶了。桌上的菜谁也没动。 “好吧,我等。”小伙子把一瓶汽水“嗵”地放在姑娘面前,“等你有了高血压,我也有了心脏病。” 她笑不出来,要是往常她又笑个不停了。 “你应该跟那个人好,其实……” “你说了一百回了!” “其实她比我好,真的比我好。” “我只说一百零一回:比你好的人多了,可爱不爱是另一回事!” 他们又默默地坐着,不再说话,谁也不看谁。蜻蜓飞得低了,远处有一片发亮的云彩。 “会下雨吗?”姑娘先说。 “带着伞呢。”小伙子回答,他正看着汽水瓶上的北冰洋。也许那儿不错,有一间房子的话。 “你少喝点儿吧。” “没关系,啤酒,加了汽水的。” 姑娘想,等将来自己当了母亲的时候,成了老太太,一定要理解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 “假如是你自己不愿意,那……那就算了。”小伙子说,晃晃手里的杯子,“咕咚咚”喝光。 发黑的云彩上来了,应该下一点雨了。 “否则,我跟你说了,法律是保护我们的。” “没用,他们才不管那一套。” “问题是你不敢。” “可爸爸血压高,妈妈又有心脏病。” 他们又沉默着坐了很久,然后离开了那儿。 灰黑的云层下面飞着一群鸽子。鸽子显得格外洁白,像一群闪电,像一群精灵。 “你真的能等吗?”姑娘眼里有泪光。 “当然,我们的日子比他们长。”小伙子撑开了雨伞。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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