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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主教理Good Morning】 — 夏志誠主教3分鐘默想
【夏主教理Good Morning】 — 夏志誠主教3分鐘默想
Author: YouthBoilingPoint沸點- 香港天主教青年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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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於2024年12月2日更新為「夏主教理Good Morning]
「各位兄弟姊妹,為了福傳,為了我們的信仰成長,我會用這個時段跟大家分享《天主教教理簡編》。希望藉著每天約三分鐘,能加深我們對天主教會基本道理的認識,首先提升我們的理性,對天主的理解和認識;於是也更能夠被祂去使用成為福傳的工具。」--- 夏志誠主教分享|沸點製作|逢星期一至六早上6:30播放
「各位兄弟姊妹,為了福傳,為了我們的信仰成長,我會用這個時段跟大家分享《天主教教理簡編》。希望藉著每天約三分鐘,能加深我們對天主教會基本道理的認識,首先提升我們的理性,對天主的理解和認識;於是也更能夠被祂去使用成為福傳的工具。」--- 夏志誠主教分享|沸點製作|逢星期一至六早上6:30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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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306,問題是:「為何小罪也可成為告解聖事的對象?」即為何犯了小罪也要辦告解呢?嚴格來說,其實沒必要,犯重罪才需要告明,小罪其實可以用其他方式:譬如自己真心誠意的祈禱、參加彌撒前的「懺悔禮」皆可。「告明小罪雖然沒有嚴重的需要,但教會仍極力勸勉信友這樣做」。原因仍在於我們與天主的關係,從與祂愛的來往中看我們的罪。不是指小事沒所謂,「積小成多」,若我們今天凡小事都覺得沒關係,反而罪變得嚴重時,自己也看不到、不留意、沒醒覺,因為麻木了。因此,教會鼓勵經常辦告解──「經常」在不同文化和環境中頻率有所不同。以香港為例,可能一個月一次,或最多兩個月一次,都是挺「經常」的。一般而言,每週一次實在太頻繁,當然也視乎個人的生活、相應狀況等等。為了小罪而經常(一、兩個月)辦告解,「有助我們培養正直的良心」,使我們更敏銳地察覺哪些行為不妥,哪些需要努力改進。從負面來說,這可以幫助「對抗罪惡的傾向」,因為若不在意小罪,所謂「細時偷針,大時偷金」(日積月累會釀成大錯)。從正面來說,辦修和聖事讓我們有機會經驗天主的寬恕憐憫,「讓基督治癒我們,並在聖神(天主的愛)的生命中不斷進步。」不過也要提醒,過度頻繁去告解小罪,甚至有時……我曾經驗過有兄弟姊妹來辦告解:「神父,我昨天剛辦過告解,心裡還不太舒服,我也忘了告明什麼,但請你也為我赦罪。」這會變成心窄和疑慮,這也是魔鬼的詭計,令我們對天主的愛沒信心,反而以為小事也要靠自己的努力,多於天主的恩寵,這是要小心避免的。我也遇過有人來告解說:「神父,總之全赦我的罪吧!我自知犯過很多罪,都忘了。」這種心態就需要引導,慢慢幫助他理清心中困擾自己的罪,讓他告明,才能真正「對症下藥」。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是:「天主,可憐我這個罪人罷!」──《路加福音》第18章13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06條:為何小罪也可成為告解聖事的對象?//告明小罪雖然沒有嚴重的需要,但教會仍極力勸勉信友這樣做,因為有助我們培養正直的良心,對抗罪惡的傾向,讓基督治癒我們,並在聖神的生命中不斷進步。//#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305,問題是:「何時有本分(即應該、有責任)告明重罪?」這「何時」不是指某個時間點,而是指人生的階段,從什麼年紀開始,我們有責任去告明自己的罪,並辦修和聖事。「凡到達能分辨是非年齡的信友,皆有本分至少一年一次,告明自己的重罪」。早前也曾提及,「一年一次」是指最少在復活節前,記住是「最少」,更多更好,有需要時便去辦。「並在領聖體前,常應告明重罪。」領聖體前體會到自己犯了重罪,更加應當告明。所謂「到達能分辨是非年齡」,也就是傳統稱的「開明悟」──即能夠明辨是非對錯。在香港這個環境下,這個年齡大約是七、八歲。不同文化和社會環境或會有些差異,香港通常是小學二、三年級左右,但一般而言,堂區會在孩子四年級時為他們準備初領聖體。初領聖體之前,也會辦修和聖事,作為實習。有人會問:「小孩子需要嗎?他們有犯什麼罪?」規矩上雖然如此,實際上是指與天主愛的關係──在這關係中,重要的是天主的愛,而非自己犯了多少罪。天主的愛,使我們有能力面對自己的罪;反而言之,正因為天主的愛,使我們即使有小小過錯,心裡都會感到難受,要跟祂道歉、辦修和。小孩子犯的罪不多,譬如不聽爸爸媽媽的話、做功課偷懶、默書測驗作弊等。成人可能覺得這些是小事,甚至不算罪,但對孩子自己而言卻不是。因此,時常要從個人成長階段、從天主愛的關係的角度看。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是:「天主,求你保祐我,因為我只投靠你。」──《聖詠》第16篇第1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05條:何時有本分告明重罪?//凡到達能分辨是非年齡的信友,皆有本分至少一年一次,告明自己的重罪;並在領聖體前,常應告明重罪。//#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304,問題是:「(修和聖事中的懺悔者)應告明甚麼罪過?」事實上,「懺悔者必須告明所有細心省察出來、且尚未告明的重罪。」這裡所說的「重罪」,就是傳統所稱的「大罪」,但我認為現在不分「大、小」,用「重罪」這個詞更好,因為它帶有體會沉重和嚴重的意思。則何謂大罪、什麼是小罪,其實很難精確界定。傳統上認為在大事情上明知故犯的屬於大罪;而在小事情上明知故犯、或不完全明知或故犯、某程度上不自由的行為,屬於小罪,甚至有些可以減輕。但若我們從天主的愛中反省,除了重罪,最好連輕罪也一併告明。為什麼?因為在愛的關係裡,看到自己所作的事情或應當作而未作的事情而破壞了與天主的關係,這才是最重要的,而不在於罪的輕重大小。就如我以往曾提過:我們的會祖聖方濟在晚年時常說自己是大罪人,因為他並非跟別人比較。有些兄弟會說,你已比很多人都好,但聖方濟說:「是天主給了我這麼豐厚的愛,而我卻回應甚少,還屢次犯罪,我豈不是大罪人嗎?」這是他的心態。所以,各位兄弟姊妹,我們也應當效法這聖人的態度。回到修和聖事中,最重要的是告明重罪。至於小罪,制度上可以不必告明。因為小罪有其他的赦罪方式,如彌撒前的的「懺悔禮」,或者誠心熱切的祈禱求主寬恕,皆能得到赦罪的效果。而「告明重罪是獲得罪赦唯一的通常方式」,一般來說必須透過修和聖事,這是唯一的方式。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仍然來自《聖詠》第18章28節:「卑微的人,你必要救起;傲慢的人,你必要輕視。」《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04條:應告明甚麼罪過?//懺悔者必須告明所有細心省察出來、且尚未告明的重罪。告明重罪是獲得罪赦唯一的通常方式。//#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303,問題是:「(領受修和聖事時)懺悔者應做甚麼行動?」傳統上,包括五個步驟:省察、痛悔、定改、告明、補贖,讓我們逐一闡明。首先是省察──「細心省察良心」。通常我會默想《十誡》、《真福八端》、《教會五規》(詳見第432條)等等,從這些誡命、規定的方向中檢視。另外也可以從各種關係:與家人、朋友、教會兄弟姊妹、親友的關係來反省自己有沒有做得不理想的地方,甚至自己和自己的關係,是否有跌倒,是否不尊重萬物、受造物等等。省察之後,我們自然會看到自己的過錯。接著是「痛悔罪過」──心痛、懺悔、悔改,感到自責,不願再犯,自然緊隨著下一步,「定改」。所以「省察」、「痛悔」、「定改」幾乎是接連著的。「定改」也就是「決意不再犯罪—這若出於愛天主的緣故,則稱之為完美的(上等)痛悔」,因為它是出於愛。「若出於其他動機(例如害怕),則稱為不完美的(下等)痛悔」。這痛悔雖然不是最理想,但仍然比不悔改好。第四就是「告明罪過,即向司鐸告明所犯罪過」,將自己的罪明明白白地告訴他。盡量誠實反省,說多少算多少,若有遺漏不是故意隱瞞,沒關係,下一次可以補回遺漏了的。通常為了保險,也會加一句:「若有忘記的罪,或別人因我所犯的罪,都求神父罰我赦我。」第五個步驟就是,神父聽完後會給予勸告,並會要求作一些「指定的補贖行動」,譬如念三遍《聖母經》、讀一段福音,或者會要求小朋友作一些家務等等,然後神父會赦罪。這些補贖象徵我們有懺悔的心,並在是次告解後和下次告解前必須完成。否則,或是忘記了,或是不作的話便無效。好,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來自《聖詠》第51篇第3節:「天主,求你按照你的仁慈憐憫我,依你豐厚的慈愛,消滅我的罪惡。」《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03條:懺悔者應做甚麼行動?/應做的行動包括:細心省察良心;痛悔罪過,並決意不再犯罪—這若出於愛天主的緣故,則稱之為完美的(上等)痛悔,若出於其他動機,則稱為不完美的(下等)痛悔;告明罪過,即向司鐸告明所犯罪過;補贖,即實踐聽告解者為懺悔者所指定的補贖行動,以彌補罪過所造成的損害。//#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302,問題是:「和好聖事的基本要素有那些?」昨天談及懺悔,而領受修和聖事,就是告解,也是基督徒懺悔的一種很實際、可見的方式。「它的基本要素有二」,簡單來說,就是「主動」和「被動」──從我們領受這修和聖事的層面而言。「主動」是指的是「人的行動」。表面上就是我們親自走去找神父辦告解、領修和,這是我們外在的行動。但採取這行動更重要的不是外在,而是內在的心態——這心態必須是「在聖神引導下的皈依」,這樣的行動才是正確的。「聖神引導下」是什麼意思?我們要時時記得,聖神是聖父與聖子之間彼此交換、來往的、永恆的那位愛情之神。當我們在天主的愛之下,被祂觸動,在祂的愛內看清自己的罪過,而非出於害怕。這種心態即是傳統所說的「上等痛悔」;「下等痛悔」則因害怕,因怕下地獄而懺悔皈依,雖然也好,但是出於害怕便差一等。修和聖事的基本要素當中,除了我們自己的行動外,更要「被動」。即我們接受天主的寬恕。這是在和好聖事中,透過主禮的司鐸──神父或主教──「以基督之名赦免罪過」。這很重要,因為真正赦罪的是耶穌基督;現在誦念《赦罪經》,在我們頭上劃十字聖號,赦免我們的罪的神父或主教只是代表教會。她是以基督為首的奧體,所以實際上是基督赦罪。此外,接受赦罪後,我們還需要配合「指定做何種補贖。」例如誦念《聖母經》、讀一篇聖經等等。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與修和聖事攸關,主耶穌復活後,按照若望記載,對門徒說的話。祂先派遣聖神:「你們領受聖神罷!」正如剛才所說,我們都在聖神的引導下皈依,祂接著說:「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望福音》第20章23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02條:和好聖事的基本要素有那些?//它的基本要素有二:其一是人的行動,即人在聖神引導下的皈依,其二是司鐸以基督之名赦免罪過,並指定做何種補贖。//#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301,問題是:「基督徒生活中的懺悔以甚麼方式表達出來?」大家都知道,懺悔是一種內心的情境和態度,雖然看不見,但需要透過某些方式表達出來,反映內在的心境。「懺悔可以透過多種方式來表達,尤其是禁食、祈禱和施捨。」這三種懺悔方式源自猶太人傳統:每年四旬期的第一天,即「聖灰禮儀」,領聖灰當天特別強調。當天慣常揀選《瑪竇福音》第6章作讀經,主耶穌提及這三種猶太人傳統的懺悔方式,我們逐一來看。第一,禁食,指減少食物的享受,通常不吃平時喜愛的食物,或是減少份量。譬如我們現在守的大齋,一天只飽餐一次。這樣的懺悔是為了克制自己對物慾和食慾享受的追求。第二,祈禱,指與天主的關係。因為懺悔的目的是皈依、回歸天主那裡去,與天主親近,表示天主在自己生命中的重要性。祈禱時,我們抽出時間予天主,不再完全為自己所用,不休息、睡覺,也不工作賺錢,而去祈禱,完全屬於天主。第三,施捨。這是表達愛天主的方式,流露在愛人身上。犧牲自己的金錢、財物,施捨出來。還有其他懺悔方式,例如做苦工、承擔不願做的勞動,也是一種懺悔,「尤其在四旬期和每星期五」。因為星期五是主耶穌受難死亡的日子,傳統上是「悔罪日」。懺悔最重要的不是我們做了什麼,而是我們的心態和心境:做這些事是因為天主父的原因,渴望回歸祂處、皈依祂。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是:「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瑪竇福音》第6章18節。所以,我們的懺悔不是為人所見,而是為叫天主看見。《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01條:基督徒生活中的懺悔以甚麼方式表達出來?//懺悔可以透過多種方式來表達,尤其是禁食、祈禱和施捨。這些以及其他許多懺悔方式,可在信友日常生活中實踐,尤其在四旬期和每星期五的悔罪日上。//#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300,問題是:「甚麼是內心的懺悔?」內心的懺悔來自「一顆『痛悔之心』(詠51:19)。這痛悔不只是心裡很痛,更願意「悔」,即後悔,這是很人性、感受層面,自然而來的捶心抌肺。但基督徒痛悔、懺悔不止於此,我們還要追問原因:為何會「痛」?為何會「悔」?在於受到天主愛的「吸引和感動」。正因天主的愛擁抱了我,這就是「痛」處:天主為我作了那麼多,我屢次犯罪,實在有愧為人!多年來我不斷告明同樣的罪,祂仍然寬恕我,那我是否至少該減少犯罪的次數,或待久一點才辦告解?這種與天主愛的關係越是深入,對我們遠離罪惡必定會有很大幫助。各位兄弟姊妹,要記起浪子回頭的比喻。浪子在豬圈裡無法充飢,「他恨不能拿豬吃的豆莢來果腹,可是沒有人給他。他反躬自問:我父親有多少傭工,都口糧豐盛,我在這裏反要餓死!」(路15:16-17)他想起父親的美善,決定起來,回歸、皈依到父親那裡。雖然他的悔改最初只是表面的,主要是物質上的需求:只求果腹,覺得自己不配當兒子,只願做工人。他不相信父親會重新接納他作兒子,可這是真實而非圓滿的、徹底的悔改。因為他依然與父親保持距離,自認為不配。但當父親擁抱他,給他穿上新衣,戴上戒指,他才在天主的愛之下完全投降、降服。各位兄弟姊妹,這正是修和聖事傳統稱之為「上等痛悔」,意思是因為天主的愛而痛悔己罪,而不是因為害怕下地獄受懲罰。讓我們一起仰賴天主愛的助佑,不要害怕即使屢犯不改,似乎無法脫離罪惡的鎖鏈。其實並不是,天主的愛更有力量:只要我們信靠祂,投奔祂。今天的聖經金句仍來自《聖詠》第51篇19節:「天主,我的祭獻就是這痛悔的精神」。《天主教教理簡編》第300條:甚麼是內心的懺悔?//這是一顆「痛悔之心」的行動(詠51:19);這顆痛悔的心受到恩寵的吸引和感動,而回應天主的仁愛。它包含對所犯的罪過感到痛心和厭惡,並決意悔改,將來不再犯罪,並信賴天主的助佑。此悔改因仰望天主的仁慈而強化。//#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99,問題是:「已受洗的人還需要皈依嗎?」為何這樣提問呢?受洗時,我們豈不已經皈依了,為何仍需要修和聖事,再皈依、再悔改呢?這是否多餘,或者不必要呢?以上就是第299條的真義。我們的回答是「基督召叫我們皈依」、悔改。前天我們背了聖經金句:「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谷1:15)「這召叫仍不斷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迴響」,甚至在生命中,天主不斷邀請我們,不是一次,雖然也可算作「一次而永遠」。「皈依是整個教會從不間斷的任務」,不只是個人的行動,而是全體基督徒、整個教會的共同任務。「教會雖是聖的」,是神聖的,因為天主召叫我們走向祂;「但教會中也有一些罪人」,是由罪人組成。那些願意走向神聖的天主的是誰?正是罪人,是我,是你。捫心自問,沒錯,我們每個人都有渴望成聖、親近天主的心──與主在一起就是神聖,但同時也知道自己有所缺欠與不足,內心存在著污穢和黑暗,這些就是罪。正因如此,我們有不斷皈依的需要,而修和聖事就是讓這不斷的皈依得以具體落實。當然,很多兄弟姊妹會追問:「我已經告解十幾廿年,甚至幾十年,總是告明同樣的罪,神父不悶我都悶,沒甚改變,還要繼續辦告解嗎?」對修和聖事已感無心,實不相瞞,大家彼此彼此,我也如是。即使如此,我們仍要繼續辦告解,因為重要的不是我們的罪,而是天主的愛、天主的寬恕。即使我們反覆犯錯,祂仍接納並擁抱我們。於是我們願意成聖和皈依的渴望,比拉扯著我們的罪更強大。天主看重的是我們願意皈依的心,多於我們實際作了多少:我不放棄,仍然屢敗屢戰,堅持到底。天主正是看我們這份心,祂不多作計較:「沒所謂了,你已經很努力,也從未放棄,不跟你計較了!」若天主斤斤計較,還有誰能站得住腳呢?祂深知人無完人。今天的聖經金句出自《聖詠》第51篇12節:「天主,求你給我再造一顆純潔的心」。《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9條:已受洗的人還需要皈依嗎?//基督召叫我們皈依,這召叫仍不斷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迴響。皈依是整個教會從不間斷的任務,教會雖是聖的,但教會中也有一些罪人。//#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98,問題是:「這件聖事(修和聖事)是何時建立的?」按照《若望福音》第20章記載,「耶穌在復活那天晚上建立了這件聖事,那時祂顯現給祂的宗徒」。當時有11位宗徒聚集在一個樓房內,就是最後晚餐的地方,門窗緊閉,因為大家很害怕,擔心猶太人會來抓他們。因為師傅耶穌剛被釘在十字架上,死了,他們既害怕又傷心難過。然而,在這時候,耶穌向他們顯現,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隨後,祂吩咐他們:「領受聖神罷! 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20:22-23)。修和聖事就是源自這兩節聖經,非常有意思。首先是「領受聖神罷!」修和聖事要求我們去辯別所犯的罪的輕重,以及相應的補贖。當中涉及衡量的出發點不是去審判,即使是審判,也要以愛為標準。領受聖神,即聖父、聖子之間永恆的愛。因此,先要領受聖神,然後才能赦免或保留,也是以愛為標準,罪本質上是離開天主的愛,在愛中犯罪。領受聖神後,「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可見有「赦免」也有「存留」,這表示不是所有罪都能赦免,有些罪則視乎當事人是否悔改或其他因素而需要保留。此外,當中的「你們」首先當然是指宗徒,他們組成了教會。教會「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她「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可是教會成員眾多,難以統統都召來實行,所以這權柄由神父或主教以個人代表教會聆聽、赦罪、給予補贖等等。以上就是天主教會對這段聖經的解釋和落實。今天的聖經金句當然是來自這句:「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望福音》第20章23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8條:這件聖事是何時建立的?//耶穌在復活那天晚上建立了這件聖事,那時祂顯現給祂的宗徒,並對他們說:「領受聖神罷! 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20:22-23)。//#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97,問題是:「為甚麼在聖洗聖事後仍有和好聖事?」這問題其實不簡單,困擾了初期教會好幾個世紀。當時教會受迫害,有些人或因誘惑、壓力等等而背教,不承認自己是基督徒;但當威脅解除後,他們又想回到教會。於是教會團體內部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和爭論,究竟是否應該接納這些人回來?還有些人犯了嚴重的罪,如謀殺、通姦或背教等大罪,教會是否應該讓已經領洗的他們回來?歷史上,教會逐步發展出修和聖事來處理這問題。「因為我們在聖洗聖事中所接受的(靈性的)新生命」,從神學上講,原罪已被除去。即我們領受了天主的恩寵,已被納入教會,免於世俗罪惡的影響;但這「並沒有消除人性的軟弱」。領洗後,我們已屬教會,雖然靈性的環境已不盡相同,但仍然會面對內心的軟弱,「也沒有免除人犯罪的傾向(即所稱的私慾偏情)」,譬如容易發脾氣或以言語掩飾罪過。因此,我們仍會犯罪,更會遠離從聖洗中獲得的新生命。因此,「基督遂建立這聖事,為使領洗後因罪離開了祂的人,回頭改過。」教會經過多世紀的逐漸發展,認為罪人能夠回頭悔改。這悔改皈依是一個過程,多於一次性的事件,可以多次經驗。我們一生都要努力跟天主的恩寵合作,才能使從聖洗中得到的靈性新生命不斷更新、成長,達至圓滿。今天的聖經金句是:「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來自《馬爾谷福音》第1章15節。這悔改是一個過程,信從福音也是一個過程。願我們慢慢地藉天主的恩寵得以圓滿。「你們悔改,信從福音罷!」──《馬爾谷福音》第1章15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7條:為甚麼在聖洗聖事後仍有和好聖事?//因為我們在聖洗聖事中所接受的新生命,並沒有消除人性的軟弱,也沒有免除人犯罪的傾向(即所稱的私慾偏情),基督遂建立這聖事,為使領洗後因罪離開了祂的人,回頭改過。//#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我們開始集中講解修和聖事。昨天提過這一章是關於治療的聖事,其中有兩件:修和聖事和病人傅油聖事。今天起的十數條教理會集中講解修和聖事:今天是第296,問題是:「如何稱呼這件聖事?」什麼意思呢?這件聖事有很多名稱,從不同角度去描述,使我們通過名稱能更豐富地理解其內涵。首先,「此聖事被稱為懺悔聖事」,明顯的焦點在於個人因為自己做錯事,對天主和他人感到愧疚、痛悔、後悔。即從當事人的心境出發,因此稱為懺悔聖事。它也被稱為修和聖事或「和好聖事」,兩者類似,又或類近的修好聖事,這不只是個人的懺悔,更包含「對方」,願意彼此重歸於好,有這意願在其中。除此之外,這件聖事也被稱為「寬恕聖事」,對象焦點不在懺悔者,而是首先是天主,天主寬恕我們。透過教會,神父作為代表,表達祂對我們的接納和寬恕──慈悲為懷,顯出天主的心境。它亦稱為「告解聖事」,著重過程需要「告」明,將罪行說出;通過教會的代表,即神父的「解」開、「解」放,在懺悔中得到安慰。此外,這聖事也被稱為「悔改(皈依)聖事」,這兩個名稱也類近,都聚焦於辦告解、願意修和的當事人,他的生活、行為須要改變,不止於懺悔的過程和做法,更是皈依,走向天主。好,今天的聖經金句是:「你們要彼此告罪,彼此祈禱,為得痊愈。」──《雅各伯書》第5章16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6條:如何稱呼這件聖事?//此聖事被稱為懺悔聖事、和好聖事、寬恕聖事、告解聖事和悔改(皈依)聖事。//#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早前我們花了很長時間講述三件入門聖事,分別是聖洗、堅振和聖體,統稱為入門聖事。這一章開始,我們會談及治療的聖事,主要有兩件:修和聖事和病人傅油聖事。今天是第295條,問題是:「基督為甚麼建立懺悔(和好)聖事和病人傅油聖事?」首先,我們確立、承認並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靈魂和肉身的醫生,祂建立了這兩件聖事」,為彰顯祂如何醫治我們。「因為我們在領受基督徒入門聖事時所獲賜的新生命」,我們曾提及過,但生命是有起伏的。剛領洗時,可能會非常熱心,或在堅振後,或參與彌撒領聖體後,跪下祈禱,虔誠如天使般。然而,有起有伏──一時很熱心,一旦走出聖堂後,或會判若兩人,熱心消失。甚至「可能因罪惡被削弱」,因為我們仍然浸淫在整個社會環境中,或因自己的私慾偏情等等,會削弱我們走向天主的力量,「甚至因而喪失」我們的靈性生命。因此,「基督願意教會,藉著這兩件聖事」──修和聖事和病人傅油聖事──「繼續祂醫治和救恩的工程。」簡單來說,修和聖事是當我們在靈性上跌倒、離開天主時,反省後自覺不當,透過這聖事再次皈依天主;而病人傅油聖事則是當我們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不僅肉身,靈性也同樣受到威脅,因為懷疑──面對生離死別時,整個人也受到挑戰。病人傅油聖事指出:無論環境順逆、生命起伏,天主的愛仍在,仍陪伴著我。這份愛與陪伴具體展現於修和聖事和病人傅油聖事中,接納我們、陪伴我們,讓我們有力量面對生命中偌大的挑戰──死亡。好了,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是:「天主願意所有的人都得救」,來自《弟茂德前書》第2章4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5條:基督為甚麼建立懺悔(和好)聖事和病人傅油聖事?//基督是我們靈魂和肉身的醫生,祂建立了這兩件聖事,因為我們在領受基督徒入門聖事時所獲賜的新生命,可能因罪惡被削弱,甚至因而喪失。所以,基督願意教會,藉著這兩件聖事,繼續祂醫治和救恩的工程。//#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94,問題是:「為甚麼感恩(聖體)聖事是『未來光榮的保證』?」所謂「未來光榮的保證」,是指如果我們今天領受聖體聖事,就已經得到一份確實的保證。 它保證我們將來能夠與天主合一,在永恆當中,永恆的生命裡。這說法非常重要,為何如此睿演繹?是什麼意思?首先,我們要讀一段聖經金句。有別於以往我一般在最後才談及聖經金句,這次我先提出這句話,來自《若望福音》第6章58節。主耶穌說:「誰吃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確實出自耶穌,祂說這句話正是「未來光榮的保證」的意思。然而,我們要好好理解這句話。「誰吃這食糧」當中的「吃」,不只是指領受聖體聖血的行為,而是整個地──通過聖體聖血所真實象徵的這位基督──由我們吃喝祂,領受祂並且消化祂,讓祂轉化我們,這是指整個靈性生命的轉變。「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迦2:20)若是如此,傳統教導上,我們最終必不會落入地獄,因為我們不斷被基督轉化,終將回歸到祂那裡。「升到聖父右邊的基督」,經過祂我們將與眾聖人一同進入天父的懷抱當中。這就是「未來光榮的保證」。也因此,在許多兄弟姊妹在臨終時,如果可能,我們除會為他們施行臨終聖事(傅油)之外,也會讓他們領受聖體──「臨終聖體」,傳統上被稱為「旅人食糧」,即為旅客、旅途中的人所賜的食糧。正如人的生命,我們行走這人生,需要食物來維持;靈性生命同樣需要靠聖體來滋養。好使我們在現世,能深深體會自己是被天主所愛的,並從中得到力量。我們方能跨越人生中的困難、障礙與挑戰,尤其是死亡這最大挑戰,而到父那裡去。因此,領聖體極為重要,當然我們必須懷著這份完全的信靠:「誰吃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若望福音》第6章58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4條:為甚麼感恩(聖體)聖事是「未來光榮的保證」?//因為感恩(聖體)聖事使我們充滿一切天恩與聖寵,使我們有力量跋涉今生的旅途,渴求永生,並使我們現在就與升到聖父右邊的基督、與天上的教會、與童貞榮福瑪利亞和全體聖人結合為一。我們所擘開的「那同一個餅,是常生的良藥,抗除死亡的解毒劑,使我們永遠活在耶穌基督內的食糧」(聖依納爵‧安提約基)。//#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93,問題是:「甚麼時候可以給其他基督徒送聖體?」這裡所謂的「其他基督徒」,是指那些非天主教的基督徒。雖然前面我也提過一點,不過在這一條下我們再完整一點為大家解答。首先,我們要分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東方教會的兄弟姐妹,因為他們跟我們的分裂是在十一世紀,也就是1054年的分裂。第二個層次是一般的基督教派,他們的分裂則是在十六世紀1517年,即後期的。兩者是不同的歷史背景。為什麼要區分這兩者?讓我們細看:東方教會的教友在香港包括希臘正教、俄羅斯正教以及埃及的科普特正教。其實沒有一個統一的「東正教」,而只有東正教會內的不同教派,正如基督教一樣,沒有一個「基督教」。我們在天主教中找到統一的天主教會,但基督教則沒有這樣的統一稱呼,卻有不同宗派如中華基督教會、路德會、信義會……「基督教」只是一個統稱而已,東方教會也如是。那麼,對於東方教會的教友,我們怎樣給他們送聖體給呢?他們「尚未完全與天主教會共融」。有幾個條件。第一,是他們「自願提出請求」,而不是我們主動給予。第二,是他們「有適當準備」,簡單而言,就是內在與主沒有大罪的阻隔;外在方面,也要有服飾、虔敬表達、姿態諸如此類。至於其他基督宗派,情況類似。首先是他們必須自己主動提出。其次要有適當的準備。除此之外,還要有嚴重的需要,一般是指病危。或在合理的時間和空間範圍內,若他們找不到自己宗派領聖餐。再多一個條件:領受者對聖體的看法、信仰與我們相同,相信耶穌基督真實臨在聖體中,如此我們便可以為他們分送聖體。好,邀請大家背誦一節聖經金句。因為聖體是從聖言而來的,我想到這句話:「主!惟你有永生的話,我們去投奔誰呢?」──《若望福音》第6章68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3條:甚麼時候可以給其他基督徒送聖體?//天主教聖職人員可合法地送聖體,給尚未完全與天主教會共融,卻自願提出請求,並有適當準備的東方教會的信友。//#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92,問題是:「領聖體有甚麼效果?」領聖體就是領受主耶穌基督,透過祂的聖體與聖血,主來到我們的生命裡。當然這是形象上,以麥麵餅的形象;我吃祂、喝祂,然後祂似乎消失了,因為祂被我消化了。但其實主的能量遠比我們強大,祂反而消化我!祂轉變我,轉化我。這正是領聖體的效果——被基督所轉化。我們如何被基督轉化呢?因為「加強我們與基督和教會的契合」。透過聖體與聖血,耶穌進入我們的心靈深處,心坎裡。當我領受聖體,與基督親近,而我鄰座的其他弟兄姊妹都領聖體,大家同樣與基督親近,彼此間,即整個教會也因此更加契合,更走在一起!即使,我們彼此之間關係有可能會有些隔閡,然而,因著耶穌基督,因著共同分享同一個餅和一杯酒,我們都能更加契合。談到我們的靈性生命,這是從領洗開始的,但這生命需要延續,必須滋養,如同肉性生命一樣。這生命就是指與主的關係,愛的關係。我們不斷領受聖體,便是滋養這份靈性生命,使其得到營養、澆灌──「保存並更新受洗和領堅振時所接受的恩寵生命」。當我與主有了這份愛的連結,這份愛不會單單停留在我自己身上。因為天主的愛時常充滿動力與活力,推動我們走出去、將所領受的愛分享給他人。因此,我們領聖體時,會「增進我們對近人的愛心」。從負面來說,領聖體有助「加強我們的愛德,赦免小罪」免除原罪的影響。因為在愛中,我們不會被害怕、懶惰或仇恨……所困擾。即使偶然犯了大罪、重罪,因著與聖體的親密關係,我們也會更容易得到護佑,「將來免陷重罪」。當然,若犯了大罪,我們應先告解,才可以領聖體;但若平時勤領聖體,即使偶然陷入大罪,也會更容易醒覺。因為我們與主有這份親密的關係!所以各位兄弟姐妹,領聖體真的非常重要。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仍然來自《若望福音》第6章,這章多番談及生命的糧的言論。耶穌如此說:「那吃我的人,也要因我而生活。」──《若望福音》第6章57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2條:領聖體有甚麼效果?//領聖體加強我們與基督和教會的契合,保存並更新受洗和領堅振時所接受的恩寵生命,增進我們對近人的愛心;加強我們的愛德,赦免小罪,並護佑我們將來免陷重罪。//#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91,問題是:「為領聖體應作甚麼?」為領聖體先要作什麼呢?首先「要與天主教會圓滿地共融」。一般來說,基督教以至東正教的兄弟姊妹,不能領我們的聖體聖血。當然有些例外,比如他們在病危時,無法領受自己原屬教派的聖餐,且要相信聖體是真真正正耶穌基督的親臨。回到我們自身,教友也首先要與天主的關係良好才可以領聖體,也就是昨天所說:沒有大罪。「覺察自己身負大罪的信友,先要接受和好聖事,才可領聖體。」若你自己不知道,所謂「不知者不罪」,領了聖體便由他去。但當你後來反省,確實犯了大罪,便該要告解那個大罪,不會因冒領了聖體而罪上加罪。但若知道有大罪而領聖體,是不允許的。除了罪的問題外,我們也要「收歛心神」。為什麼?因為我們要迎接主,如同迎接一位大人物來我家,我也要打掃家居,穿著整齊一點。我們心裡也要祈禱,守候主的來臨。此外,我們還要「遵守教會所規定的聖體齋」,這個大家都清楚。但有時會弄錯,以為是彌撒前一小時不吃東西,實際上是領聖體前一小時。所以,當參與彌撒時,彌撒前十五分鐘不進食是可以的。病人則有彈性,十五分鐘的聖體齋也妥當。這規定不是指進食後到聖祭之間時間太短會影響聖體,而是表達出我們對聖體當中臨在的主耶穌基督懷有一份尊重。這份表達也應呈現在我們「外在的態度(姿勢、服裝)」。夏天時大家要注意,不要穿得太隨便,要保持合宜。姿勢方面,有人會問:跪領聖體或是口領聖體哪樣比較好?在香港教區,口領、手領、跪領、站著領受,均相同且被容許。這些都是表達尊重的合適姿態,無須比較,按自己覺得舒服且心神「表達出對基督的尊重」的方式即可。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是保祿對哥林多教友的警告:「無論誰,若不相稱地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格林多前書》第11章27節。願我們都不是這樣的罪人。《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1條:為領聖體應作甚麼?//為領聖體先要與天主教會圓滿地共融,且須處於天主寵愛的狀態中,自知沒有大罪。覺察自己身負大罪的信友,先要接受和好聖事,才可領聖體。還須收歛心神和祈禱,遵守教會所規定的聖體齋;外在的態度(姿勢、服裝),也應表達出對基督的尊重。//#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90,問題是:「何時應領聖體?」可能有些弟兄姊妹會問:「每次彌撒都領聖體,因為彌撒中會有聖體與聖血,大家都會領受,不領會好像有點不好意思。」那麼,教會的規定是什麼呢?教會鼓勵大家「每次參與彌撒都可領聖體」,但同時也有一些很重要的規定,尤其是要「做好應有準備」。首先,領聖體必須是已領洗、已初領聖體的教友,這是基本條件。至於「做好應有準備」,是否一定要先辦告解呢?這並非絕對。當然,若犯了嚴重的罪,也就是傳統稱為「大罪」,當然要先辦告解。為什麼?因為與主若沒有良好的關係,怎能如此親密,讓祂進入我們的心中呢?這明顯是矛盾的。因此,我們要轉向祂,透過修和聖事悔改,準備好心靈,才能領受耶穌基督。不過,若是犯了小罪,且有真誠的悔改心,所謂「上等痛悔」,因愛天主而發的痛悔之情,也可以領聖體,並非一定要告解。但更重要的,並非法律條文,而是我們整個生活是否與在禮儀中所做的配合。當我領受耶穌基督,但我的日常生活是否體會祂的臨在?是否渴望與祂合而為一?這些才是更重要的。關於每次彌撒都領聖體,是否真的每次都要領?有人曾致信教廷詢問,教廷後來給出了官方解釋:一天內因不同意向參與多台彌撒(例如第二台彌撒是婚禮,意向不同),如此可以多領一次。但一天最多領兩次,不可超過。為什麼?是否領三次會有問題,難道會「中毒」?並非如此,而是避免信徒把領聖體物質化:認為多領就是多得神益,於是一天參與多台彌撒,甚至四、五、六、七台。為免造成誤解,教會規定最多兩次。至於最少的要求,早在十三世紀初,也就是1215年召開的拉特朗第四屆大公會議,就訂定了規矩。規定信友每年至少領受一次,特別指在復活節領受一次聖體。這些只是法律上的規定,弟兄姊妹們不要以為「只需在復活節領一次就足夠」。若我們與主有真正的愛的關係,願意親近祂,豈會滿足於只領一次,斤斤計較次數呢?這規定只因當時領受聖體的情況與今日有所不同。而且教會的規定是底線,各位兄弟姊妹,在愛內不應該只做最少要求。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來自《若望福音》第6章56節:「誰吃我的肉,並喝我的血,便住在我內,我也住在他內。」《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90條:何時應領聖體?//教會鼓勵做好應有準備的信友,每次參與彌撒都可領聖體,並規定至少每年一次在復活節領此聖事。//#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89,問題是:「教會規定信友何時參與彌撒聖祭?」很明顯,「每個主日」,大家都應當知道,但我想稍作解釋,為何是「主日」。首先,有一個舊約的根,舊約律法中並非「主日」,而是「安息日」。《十誡》當中有這樣的要求:「應記住安息日,守為聖日。」(出20:8)聖日是一個特別的日子,分別與其他平日不同。為什麼?因為天主創世──天主創世六日後,在第七日休息。以色列人以七日一循環的方式,紀念自己來自天主,要守為聖日,感恩和崇拜天主。安息日的從原始也有更新的意思,再聆聽天主的聖言等等。這靈性更新的意思,一直延續到我們今天的主日:一群信友共聚、互勉。不過,我們不再稱之為「安息日」,而稱為「主日」。為什麼?因為安息日是從星期五傍晚到星期六傍晚,而主日則是「禮拜日」,但現在我們有提前主日彌撒,即從星期六傍晚開始,延續整個主日(星期日全日)。為何改為「主日」?很簡單,因為耶穌就在這一天復活。主日是「一週的第一日」(瑪28:1),主耶穌從死者中復活。不僅是祂的復活,我們按照保祿的教導,也藉洗禮與祂「同死同埋」(《羅馬書》第6章)。於是,我們在主日一同共聚,一起聆聽聖經,領受聖體聖血等等,是為紀念並慶祝耶穌,以至我們作為跟隨祂的信徒,死而復活的深刻意義。不但如此,這樣守主日的傳統,起源於初期教會。雖然聖經中未明文記載,但初期教會的其他早期文獻均有記載:首批基督徒在主日共聚一堂,他們一同擘餅、祈禱、聆聽聖言、接受教導等等。除了主日之外,教會也規定信友應在「法定慶節」參加彌撒聖祭。何謂「法定慶節」?即是教會規定教友必須參與的節日。例如香港教區規定,信友必須參加聖誕節的彌撒。因為聖誕節常常不在主日,所以特別規定要參與。與此相比,澳門教區除聖誕節外,還多了1月1日(天主之母慶日)及12月8日聖母無染原罪瞻禮,這些都是當守的法定慶節,同樣必須參加彌撒。至於平日的彌撒,信徒雖然並非必須參加,但教會鼓勵大家多多參與。當然,透過參與彌撒,我們可以多聆聽聖言,與弟兄姊妹共聚,同時領受耶穌基督的聖體聖血,從中獲得豐富的恩寵。今天邀請大家背誦的聖經金句很簡單:「一週的第一天」,來自《瑪竇福音》28章1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89條:教會規定信友何時參與彌撒聖祭?//教會規定信友在每個主日和法定慶節參與彌撒聖祭,更鼓勵信友其他日子參與。//#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88,問題是:「祭台有甚麼意義?」祭台通常設在聖堂的前方中央位置,較高且顯眼,讓每位進入聖堂的人都能看見。「祭台象徵基督本身,祂親臨祭台」。基督是真人真神,祂時時刻刻也有兩個層面、兩個層次。祭台也如是,體現這兩個層次:作為人和作為神。作為人的層次是向上,在耶穌基督身上。通過祂接納了生命當中種種的、來自他人的誤解、迫害、否認、出賣、離棄等等,或來自經師,或來自法利塞人等等,更甚或來自祂的門徒。祂卻在生命中完全順服並接受,將自己的整個人生獻上,成為祭品,深信天父的愛與安排,相信某種安排是最好的。祂完全服從,「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斐2:8)因此,從人的角度來看,耶穌將自己獻上,正如《羅馬書》第12章1至2節所載「獻上你們的身體當作生活、聖潔和悅樂天主的祭品」。另一方面,耶穌基督也是神,祂的天主性層面是向下的。作為人,祂偕同並邀請我們奉獻自己的生命、生活給天主父。作為神,作為天主,祂「賜給我們的天上食糧臨在(感恩聖事的餐桌——祭台)」,也就是聖體聖血,滋養眾生,好使我們有力量與勇氣,一無所懼。因為耶穌基督親臨我們當中,藉著祭台,經過主禮在祭台上祝聖的餅酒,陪伴我們走人生的道路,奔赴天庭。所以在兩方面:祭台同時代表著犧牲、祭獻,也代表著祝福、食糧賜予我們。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與祭台息息相關,我選了《瑪竇福音》第5章24節:「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因為祭壇是我們將禮物獻給天主的地方,並領受天主的降福。若我們與弟兄姐妹關係不好,這份祭獻也會失去意思。讓我們與弟兄姐妹和好後,才去領受聖體聖血:「把你的禮物留在那裏,留在祭壇前,先去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來獻你的禮物。」──《瑪竇福音》第5章24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88條:祭台有甚麼意義?//祭台象徵基督本身,祂親臨祭台:以祭獻的犧牲臨在(十字架的祭獻——祭台),並以賜給我們的天上食糧臨在(感恩聖事的餐桌——祭台)。//#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各位兄弟姊妹,今天是教理第287,問題是:「感恩祭為何是逾越的宴會?」首先,有飲食的成分──吃、喝耶穌的身體與寶血,因此稱為「宴會」。重點在於「逾越」,即彌撒,又稱為「逾越宴會」。為何這樣稱呼呢?當然是因為這與耶穌有關,祂的最後晚餐,就是由逾越節的開始。但耶穌所繼承的,是源自猶太人離開了埃及、經過紅海,經歷了幾十年後進入福地後,以節日紀念「死裡逃生」:從一個鬆散的民族,經過紅海,進入福地後成為一個有組織、有規模的,並以天主為他們主宰的民族。這正是「逾越」。耶穌自己也「逾越」了,祂用一種方式預視自己在十字架上的死而復活,這也是「逾越」。祂「以聖事的方式(祝聖麵餅和葡萄酒)實現祂的逾越,把祂的體血賜給(門徒)我們作飲食」,使我們也能吃喝祂的身體與寶血,與祂結合,從而得著力量實現我們的「逾越」:耶穌基督死而復活,門徒都同樣死而復活;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斷氣而死時,門徒都萬念俱灰,某程度上也「死」了。但當耶穌從死者中復活,親自向他們說「願你們平安」時,他們重新充滿喜樂與希望。這也是門徒的「死而復活」。同樣,現今每一世代的基督徒,通過彌撒聖祭,領受耶穌基督的聖體聖血,我們一樣有力量去面對每一天大大小小的各種「死亡」,如捨棄自己的私慾偏情、面對罪惡的挑戰時,要更深的皈依耶穌基督,仰賴祂得到力量。所以,聖體聖血給予我們這個吃喝的宴會,也給予我們「逾越」的勇氣與力量,因為耶穌與我們同在,進入我們生命的深處。這豈不是「逾越」?好了,各位兄弟姐妹,今天給大家的聖經金句,仍然來自《若望福音》第6章。這章很大篇幅講述了生命的食糧──聖體聖血的奧秘:「誰吃這食糧,必要生活直到永遠。」 ──《若望福音》第6章58節《天主教教理簡編》第287條:感恩祭為何是逾越的宴會?//感恩祭是逾越的宴會,藉此,基督以聖事的方式實現祂的逾越,把祂的體血賜給我們作飲食,使我們在祂的祭獻中與祂結合,並與其他信徒結合一體。//#夏主教理GoodMorning #夏主教教理#天主教教理簡編 #每日默想#沸點製作 #教區青年牧民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