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over亞瑟邏輯學堂EP-S42-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南方澳斷橋案-檢測顧問公司的刑事責任
EP-S42-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南方澳斷橋案-檢測顧問公司的刑事責任

EP-S42-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南方澳斷橋案-檢測顧問公司的刑事責任

Update: 2025-10-06
Share

Description

EP-S42-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南方澳斷橋案-檢測顧問公司的刑事責任
 
  在我們討論本集案例之前,我想先帶大家回到一個令人痛心的事件:2019年10月1日上午,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斷裂,造成了6名漁船船員不幸罹難,另有13人受傷的重大意外。這起事故也一度讓南方澳漁港航道受阻,上百艘漁船無法進出,對當地漁業造成了巨大的衝擊。
  檢方在後續調查中指出,這起大橋斷裂的主因,包括營造公司未按圖施工、監造單位未確實監造,以及維護單位未定期檢測及維修保養,這些因素都導致了大橋結構出現問題。更令人震驚的是,調查還揭露了有土木專家涉及橋梁檢測造假的情況。
  本集我們將聚焦這起與橋梁檢測造假相關的案件。檢察官對兩名被告,也就是執行橋梁檢測顧問公司的計畫主持人,和計畫協同主持人,提起了公訴。他們被指控涉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此外,檢察官也對他們起訴了詐欺取財罪,指控他們在明知檢測人員資格不符的情況下,透過提交不實報告,使機關支付了工程款項。
  法院最終並未認定構成「詐欺罪」,但「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的行為被法院認定成立,因此二名被告分別被判刑1年6個月及1年2個月定讞。

  本集詳細內容請參閱:敘述或說明內所附之逐字稿。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如您無法完整閱讀逐字稿,請至本頻道網站閱讀。
「亞瑟邏輯學堂」網站:https://arthur-logic.firstory.io/

EP-S42-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南方澳斷橋案-檢測顧問公司的刑事責任
 
  嗨!大家好!我是亞瑟,歡迎再次來到「亞瑟邏輯學堂」。邏輯讓你不再受困於「思維迷宮」中,讓大腦再也不會糊成一團;讓你開啟思維新境界,成就非凡人生!
 
  「邏輯思維」工程應用系列,目的在說明如何採用有系統、有架構的「邏輯思維」,解決工程施工、監造上遭遇的問題。我們不提供標準答案,實際上也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我們提供「思維方法」協助你去解決問題。
 
  在我們討論本集案例之前,我想先帶大家回到一個令人痛心的事件:2019年10月1日上午,宜蘭南方澳跨港大橋,在毫無預警的情況下突然斷裂,造成了6名漁船船員不幸罹難,另有13人受傷的重大意外。這起事故也一度讓南方澳漁港航道受阻,上百艘漁船無法進出,對當地漁業造成了巨大的衝擊。
  檢方在後續調查中指出,這起大橋斷裂的主因,包括營造公司未按圖施工、監造單位未確實監造,以及維護單位未定期檢測及維修保養,這些因素都導致了大橋結構出現問題。更令人震驚的是,調查還揭露了有土木專家涉及橋梁檢測造假的情況。
  本集我們將聚焦這起與橋梁檢測造假相關的案件。檢察官對兩名被告,也就是執行橋梁檢測顧問公司的計畫主持人,和計畫協同主持人,提起了公訴。他們被指控涉及「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此外,檢察官也對他們起訴了詐欺取財罪,指控他們在明知檢測人員資格不符的情況下,透過提交不實報告,使機關支付了工程款項。
 
  究竟法院如何認定這起案件,二位被告,又將面臨怎樣的法律制裁?讓我們一同探討判決書的內容。
 
  本案歷審裁判共二審,各審判決文可至「司法院裁判書查詢系統」下載。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111 年度 訴 字第 320 號判決 113.11.20
 臺灣高等法院 114 年度 上訴 字第 586 號判決 114.07.10
 
壹、案件事實說明
 
 
  2018年,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承攬機關「橋梁檢測及巡查作業」,契約金額逾千萬元,明訂須以「第二代橋梁管理資訊系統」登載檢測員姓名、檢測照片與構件狀況。
  但因公司人力不足,兩名被告(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計畫主持人、計畫協同主持人)將宜蘭多個鄉鎮的橋梁檢測分包給無資格人員,並要求冒用公司員工姓名登入系統。例如:
 •以內部人員姓名(如主持人、協同主持人或其他同事)登入。
 •提供自拍照片,供外包檢測人員更換上傳,以假裝是具資格的檢測員。
  這些人員在檢測系統中輸入不實的檢測員姓名,並上傳不實的紀錄,最後,這些不實資料被彙整成期中與期末報告,並交付機關查核。法院因此認定這已足以影響公共安全,構成「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
 
貳、法院認定「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所憑之證據及理由
 
  兩名被告均否認犯行,稱僅負責技術或行政,未掌握現場細節。但法院不採信,理由如下:
 1.證據一致:
  多名證人指出,兩被告主持行前會議,並親自交代要使用特定帳號與姓名登入。另有證人證實,協同主持人是簽約對口,主持人則指揮作業。證詞互相印證,可信度高。
 2.身分責任:
  兩名被告同為股東,各持股50%,並分任主持人與協同主持人,依法對檢測流程應負最終責任,不可能毫不知情。
 3.行為構成:
  上傳不實電磁紀錄後,兩名被告再彙整為檢測報告,已構成「行使」要件。
 
  至於詐欺取財罪,法院認為契約未將「檢測人員資格」列為付款必要條件,且主持人具檢測資格並有進行部分審查,難認有不法所有意圖,因此不成立。
 
參、本案中值得工程顧問公司借鏡的地方
 
 •契約遵守:
  即便細節未被明列為付款依據,專業資格仍屬契約核心,違反即可能觸法。
 •檢測真實性:
  任何造假(即使只是替換姓名或照片)都會動搖報告公信力,並影響公共安全。
 •人力不足對策:
  應考慮合法轉包給具資格廠商、培訓新進人員、或與機關協商調整時程,而非暗中造假。
 •電磁紀錄效力:
  系統登錄與上傳的數位紀錄具法律效力,工程顧問公司須教育員工正確操作。
 •領導責任:
  公司高層不僅是技術負責人,更須對團隊行為負法律責任。縱稱「不知情」亦難免責。
 
-------------
  南方澳斷橋案突顯工程誠信是基礎。人力不足與成本壓力不能成為造假的理由。每一份檢測紀錄與報告都承載公共安全與社會信任。唯有依法合規,確保資料真實,工程顧問公司才能維護專業形象並避免法律風險。
  一審法院判處主持人2年、協同主持人1年10月徒刑。高等法院改判主持人1年6月、協同主持人1年2月定讞。
 
  本文稿由 AI 協助生成。
 
  如果你願意提供工程履約爭議相關案例,我們將選取適合的案例,在頻道中與大家一起討論分享。謝謝!
 
  本集關鍵字:#預力地錨 #施工規範 #工程契約 #試驗 #品管 #監造 #背信罪 #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 #業務登載不實 #刑法第215條 #刑法第216條 #刑法第342 條
 
  本學堂提供音頻文字稿,歡迎線上閱讀。
 
  我們的節目內容在各大Podcast、YouTube同步上架,請搜尋「亞瑟邏輯學堂」。謝謝收聽!歡迎下次再來到「亞瑟邏輯學堂」。

司法院 裁判書查詢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刑法 第 215,216,342 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Content.aspx?pcode=C0000001&norge=215,216,342

留言告訴我你對這一集的想法: https://open.firstory.me/user/cluwlhkv70k2a01ujea7nanlc/comments
Mail:artchen11@mail.com



Powered by Firstory Hosting
Comments 
In Channel
loading
00:00
00:00
x

0.5x

0.8x

1.0x

1.25x

1.5x

2.0x

3.0x

Sleep Timer

Off

End of Episode

5 Minutes

10 Minutes

15 Minutes

30 Minutes

45 Minutes

60 Minutes

120 Minutes

EP-S42-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南方澳斷橋案-檢測顧問公司的刑事責任

EP-S42-邏輯思維工程應用:南方澳斷橋案-檢測顧問公司的刑事責任

亞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