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over陽光暖男 蘇家宏EP31 再婚後,我愛我的孩子錯了嗎?
EP31 再婚後,我愛我的孩子錯了嗎?

EP31 再婚後,我愛我的孩子錯了嗎?

Update: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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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後,我愛我的孩子錯了嗎? Feat. #周依潔律師




如果問我,什麼官司最不容易處理,我會說「家事」案件,特別是家事中的再婚,因為隨著家庭的重組,考量的因素就更多了。




有位先生就碰到了這樣再婚後的困難,他與前妻有一對兒女,離婚後兒子跟他住,女兒則跟前妻生活。離婚時有簽署一份協議書,約定由先生負擔女兒1萬多塊的才藝課程費用。




離婚兩年後,這位先生再婚,不過他現在的太太不願意工作。月薪大概20萬左右的他,每個月要負擔各項費用,總額大約13.5萬。此外還每個月給現任太太2萬元生活費,以及一張30萬額度的信用卡。不過太太卻希望先生不要再支付前妻女兒的才藝課程費用,這成為了這段婚姻的嚴重問題,導致了夫妻兩人經常為此爭吵,妻子還拿 #離婚 作為威脅。




這位先生開始後悔,但雖然嘴上說後悔,但心裡總覺得「已經離過一次了、不想再經歷一次。」難道想解決這件事,就真的必須在女兒和妻子之間做出選擇嗎…?




我原本以為每個月2萬塊加上30萬額度很夠用,沒想到周律師卻告訴我,那可不一定!




信用卡其實代表了所有的消費紀錄都掌握在先生的手中,過去就曾有案例是先生緊盯著信用卡的消費紀錄,反而一點消費的自由都沒有。如果兩萬塊還得負擔家用消費,那就更顯得不足了!




如果太太曾經跟先生表達錢不夠用,先生又曾經拿女兒的才藝費當理由,哎呀!完蛋了!




太太當然會覺得是前妻的女兒拿走了自己應有的錢。




其實很多時候,先生還是要懂得去平衡,畢竟簽了離婚協議書,這筆錢可不能不付。




但是男生可要聽好了!女生跟你講說不要付這個才藝費,她背後可能是想表達其他的東西。也許是想表達感受的愛不太夠,可不能總用那些金錢、數字之類的東西去評估、講道理喔!




一起來收聽 #陽光暖男蘇家宏 與周依潔律師,聊聊【EP31 再婚後,我愛我的孩子錯了嗎?】




#再婚 #離婚協議書 #前妻 #贍養費 #教養費 #教育費


@恩典法律事務所Glory Law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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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家宏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