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或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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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或恐懼
我們的情緒,是愛與恐懼嗎?其實,我們只有一種情緒:是愛,沒有恐懼。那為什麼我們會有愛與恐懼的情緒呢?那是因為,我們在形成當下的事件的想法時,不是基於顯見的真理,而是以想像的真理,來思考當下的事件。
一頭獅子,突然衝出來大吼,我們嚇呆了,因為我們想像有被抓傷的危險。山路轉了個彎,我們駛向路肩,窗外是三千呎深的懸崖,我們嚇壞了,因為我們想像一轉錯彎,就會死掉。觀眾等著我們發表重要的演說,我們不知所措,因為我們想像難得有機會上台,卻可能讓大家失望而被嘲笑。這一切都是基於我們想像的真理,想像這個「不好的」、「不快樂的」、前方有重重「艱難險阻的」,或是其他什麼的。當然,感到恐懼,並不是什麼問題。在面對改變時,我們是可以預期克服恐懼的,沒有什麼好或不好,很正常,我們都是這樣被教導的,好像恐懼是存在,是真實的。
而真實的真理是,沒有恐懼這種東西。我們只有一種情緒,那就是愛。宇宙裡只有一種情緒,一種能量,我們稱為「愛」。除了愛,無它,恐懼是愛的流露。如果我們不愛自己,就不會為自己擔憂,不會害怕任何東西,不會在乎遭遇到任何事,甚至不在乎是否活著。「求生本能」是愛最自然的表現方式。同樣地,如果我們不愛他人,不愛國家,就不會為他人擔憂,為國家擔憂,害怕會發生什麼事。恐懼和愛是同一件事,只是說法不同而已。愛只有一種,恐懼則以各種形式呈現,包括:害怕、孤單、匱乏、自卑、冷漠、傷感、痛苦、焦慮、憂愁、煩惱、惶恐、鬱悶、不悅、憤怒、緊張、退卻、失落、埋怨、怨恨、失望、絕望等。心靈的本質是愛,並且始終處於愛中,這是心靈的自然狀態。愛與恐懼無法並存,心靈感受到恐懼時,表示愛出了問題。當我們感到恐懼的時候,直覺地,我們會試圖控制恐懼,設法消除恐懼所帶來的不舒服感,而且急於找答案、解決問題。然而,當我們依據眼之所見、耳之所聞,及自己的判斷時,我們不但無法解決問題,反而使問題更隱晦,難以化解。例如,家人最能在生活中看到我的各種毛病,也常常指出我的缺失。這些指點與糾正,會讓我覺得受到指責,感到不舒服,而這不舒服的感覺,是恐懼的一種形式。於是,我試圖控制恐懼,希望家人盡快閉嘴。我常用的方式,包括:(1)辯解,認為家人所指情況,並非事實,誤解了我;(2)反擊,指出家人也有類似的毛病,沒資格批評我;(3)憤怒,以生氣喝止家人,要求立刻停止對我的攻擊。上述用來控制恐懼的方式,都是基於眼前的情境,因此,解決問題的方法,就是辯解、反擊、憤怒。然而,事實並非如此,讓我感到恐懼的真正原因,是心靈的罪咎感。如果我不明究理,試圖控制恐懼,直接予以反應,只會強化我的罪咎感與恐懼,使問題愈演愈烈。
那麼,要如何面對恐懼、化解恐懼呢?因為恐懼根本就不存在,我們是無法駕馭恐懼的,唯有愛,駕馭得了恐懼。所以,當我們感到恐懼時,我們要提醒自己, (1)先洞察這就是恐懼;(2)恐懼源於缺乏愛;(3)缺乏愛的唯一方法,就是補充愛。印度哲人說:「如果喜歡花,就去當園丁。做自己喜歡的事時,沒有恐懼,沒有比較,也沒有野心,只有愛 。」焦慮多半是有原因的,不管是擔心明天的考試、拚業績、還是家人生病,推根究底,通常能找出一個或幾個理由,讓我們知道自己在緊張什麼。倘若仔細分析,我們就可羅列一些癥兆出來。比如,我們「怕自己無法在截止日前,完成預定工作」,但這不是真的恐懼,怕發現自己沒有想的那麼好,害怕面對自己,知道自己會失望而感到恐懼,這種情緒叫做「憂慮」。「憂慮」是一種主動的心理狀態,而「恐懼」則是一種被動的生理反應。小時候溺過水的人,學潛水時,第一次下水,整個頭泡在水裡,就開始恐慌,這是真正的恐懼,因為恐懼是「生物的直覺反應」,必然是「被動」的狀況,是「違反趨吉避凶的生理需求」。相信有鬼的人,如果把鬼當成會害人的壞東西,是會對鬼有所恐懼的。至於不相信有鬼的人,是不可能「怕」鬼的。我們怕不怕鬼,基本上,是受到文化環境形塑的。台灣的旅行團,到歐洲旅行,有人在奧地利的旅館「被鬼壓床」,這種形式的鬼魂,在奧地利是完全不存在的。相信有鬼,而且從小住在亞洲的華人,到了奧地利,是看不到歐洲的吸血鬼跟殭屍的。世界上到底有沒有鬼,鬼是長什麼樣子,其實是我們可以透過邏輯思考找到答案的。就像我們對蛇,也有不同的感受,極度怕蛇的人,就算面對的是無毒,而且牙齒已經拔掉的寵物蛇,也會心驚肉顫,但喜歡蛇的山友,即使在荒野中,看到劇毒的蛇,也會饒富興味地在近距離,欣賞造物主創造的美麗作品。
怕鬼的人,必須相信鬼是真的。同樣的,信神的人,需要相信神是真的,怕蛇的人,需要相信蛇會趁著我們半夜,睡眼惺忪上廁所的時候,從馬桶裡爬出來,怕「共匪」的人,必須相信一不小心投票選錯人,共匪就會打過來。「相信是真的」,才是構成恐懼的條件。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為自己找到很棒的方法,來面對恐懼。例如,有人去收驚;有人跟自己說:「鬼片拍來,就是要嚇人的」,然後,找機會到片場,看化妝師如何把一個普通人,化妝成恐怖的鬼。怕黑的人,可以把黑暗的環境變亮,變溫暖,也可以去黑夜觀星,享受黑夜的美好,也可以單獨走黑暗的巷弄、練「合氣道」防身。怕溺水的人,可以請教練學習游泳、換氣,在水裡自救。所有的恐懼,也都可以去預想最壞的情況,並且接受,就不會感到恐懼了。
美國心理學家佛洛姆,強調愛應有四個元素,愛是照顧、責任、尊重與了解。(1)照顧:我們要看到愛的行為表現中,口口聲聲的愛中,是否有照顧的行為,是否有照顧到對方的需求,「愛乃是我們對所愛的生命及其成長的積極照顧」。善於照顧的人,是不吝嗇於付出行動來愛人的。(2)責任:負責是一種發自內心的自願行為,負責任,表示把對方視為自己重要的存在,意味著看到對方的需求,我們是願意為對方付出時間與心力的。(3)尊重:如果負責缺乏了尊重,愛容易成為支配和佔有,帶著尊重的付出,會看到每個人的差異化,尊重其獨特性。(4)了解:如果照顧的愛,缺乏了解,愛可能會變成強迫。了解是需要時間與耐心,去與眼前的人溝通與對話。願意了解的人,會給予我們時間,去傾聽我們的情緒與價值觀。照顧、責任、尊重和了解是互相依賴且連結的。
了解了愛之後,如果我們沒有人可以愛,我們最應該愛的,就是自己,無條件的愛自己,照顧與關懷自己的需求、對自己有責任感、尊重自己,花大量時間與自己相處,了解自己是誰、了解自己的身心。愛是一門藝術,是一門技術與能力,愛創造的是更完整的自己,更健康的關係,更接納與支持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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