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當來變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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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當來變經
西晉月氏國三藏竺法護譯
聞如是: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俱,比丘五百及諸菩薩。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將來之世,當有比丘,因有一法不從法化,令法毀滅,不得長益。何謂為一?
不護禁戒,不能守心,不修智慧,放逸其意,唯求善名不順道教,不肯勤慕度世之業。是為一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復有二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二?一、不護禁戒,不攝其心,不修智慧,畜妻養子放心恣意,賈作治生以共相活。
二、伴黨相著憎奉法者,欲令陷墮故為言義,謂之諛諂;內犯惡行外佯清白。是為二事,令法毀滅。」
佛告諸比丘:「復有三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三?一、既不護禁戒,不能攝心,不修智慧。
二、自讀文字不識句逗,以上著下、以下著上,頭尾顛倒,不能解了義之所歸,自以為是。
三、明者呵之不從其教,反懷瞋恨,謂相嫉妬。識義者少,多不別理咸雲為是。是為三事,令法毀滅。」
佛告諸比丘:「復有四事,令法毀滅。何謂為四?一、將來比丘,已舍家業在空閑處,不修道業。
二、憙遊人間憒閙之中,行來談言,求好袈裟五色之服。三、高聽遠視以為綺雅,自以高德無能及者,以雜碎智比日月之明——畜已!
四、不攝三事,不護根門,行婦女間,宣文飾辭多言合偶,以動人心,使清變濁;身行荒亂,正法廢遲。是為四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復有五事,令法毀滅。何謂為五?一、或有比丘,本以法故出家修道,
廢深經教十二因緣、三十七品,方等深妙玄虛之慧、智度無極、善權方便、空無相願至化之節。
二、反習雜句淺末小經,世俗行故。王者經典,亂道之原,好講此業,易解世事,趣得人心令其歡喜,因致名聞。
三、新聞法人、淺解之士,意用妙快;深達之士,不用為佳。四、天龍鬼神不以為喜,
心懷悒慼口發斯言:『大法欲滅,故使其然。』舍妙法化,反宣雜句。諸天流淚,速逝而去。
五、由是正法稍稍見舍,無精修者。是為五事,令法毀滅。」
佛告比丘:「吾滅度後,有此邪事十五之亂,令法毀滅,一何痛哉!
若有比丘欲諦學道,棄捐綺飾、不求名聞、質樸守真、宣傳正經。佛之雅典深法之化不用多言,
桉本說經不舍正句,希言屢中不失佛意。麁衣趣食,得美不甘;得麁不惡。衣食好丑,隨施者意,不以瞋喜。
攝身、口、意守諸根門,不違佛教。念命甚短,恍惚以過,如夢所見,覺不知處。三塗之難,不可稱計,勤修佛法猶救頭然。
五戒、十善、六度無極,四等、四恩、智慧、善權咸可精行。雖不值佛世,出家為道,學不唐捐,平其本心,愍念一切,十方蒙恩。」
佛說如是,諸比丘悲喜前自歸佛,作禮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