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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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有关问题
和睿达忠心赤胆原创 2024年7月7日
1.个人住房贷款的利息,是按实际支付利息额作专项附加扣除的吗?
答复:不是的,是按《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以下简称“41号通知”),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就是说,不管纳税人贷款的月利息是大于1000元,还是小于1000元,在抵扣个人所得税时,税务局的个税汇算清缴系统都按全年12000元定额扣除。
2.怎么确定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答复:纳税人可咨询所贷款的银行。
3.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房屋产权证明、贷款合同均登记为父母和子女,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时,由谁进行专项扣除?
答复:应该由主贷款人扣除。如主贷款人为子女的,由子女享受扣除;主贷款人为父母中一方的,由父母任一方享受扣除。不能既由父母扣除,又由子女扣除。
4.我符合个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条件,但前几年不知这个政策,个人汇算清缴时没有申请扣除,可以在今年一次性补扣吗?
答复:可以对2020年-2022年3年的住房贷款利息以更正的方式申请退税,但需逐年申请更正,不能将前3年的利息作为2023年的附加扣除。个税汇算清缴,是按年办理的。某一年的可作为专项附加扣除的房贷12000元,只能用于那一年的专项扣除,不能跨年使用。根据我向税务局12366咨询,具体的咨询内容记录如下:
你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个人住房贷款,刚才问了您这儿,说是前三年的话可以申请抵扣退税,因为现在他是要做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嘛,他是可以把前三年的可以抵扣的个税的利息都放到2023年吗?这个不可以。需要您逐年更正,就是您2020年、21、22这三年您可以更正一下。在哪个口更正啊,专门有更正通道是吧。对,您得点击之前那个申报记录查询,在这里面您找到这个20、21、22年这三年的这个综合所得汇算,然后您点进去它有一个更正申报,您可以在这里面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