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宗潔書評E08】看見「看不見」的森林——《森林秘境》
Description
關心海洋、關心環境開發、關心貓狗或野生動物……,並不是彼此無關的事。因為動物和我們都身處於環境之中,是命運交織的共同體。
歡迎收聽「黃宗潔書評—動物與環境:命運交織的共同體」,我是黃宗潔。這一集要談的是大衛.喬治.哈思克的《森林秘境:生物學家的自然觀察年誌》。
小說家吳明益在《天橋上的魔術師圖像版別冊》中,寫了一個名為〈森林、宮殿、銅馬與畫像裡的女孩〉的故事,小說主角在應徵博物館的工作時,講了一段童年回憶,是關於幾個商場中的孩子如何偷偷瞞著大人,到那個對他們而言宛如森林般,充滿神秘氛圍與魅力的公園探險的故事。小說中所敘述的,無論是博物館的圓頂彩繪玻璃天窗,或公園入口會發出「嘎嘎」響的鐵製旋轉門,相信對很多台北人來說,都是充滿感官細節的集體回憶。但我對這個故事還有另一種更為個人的共鳴感,因為那個公園,也是我兒時常常探訪的,如同森林般的秘境。
印象中,小時候去公園最大的樂趣,就是在一塊被我自行定義為「我的地」的小空地上觀察小花野草,有時還會把某些倒楣的草拔起來重新種一次、幫它們澆澆水,進行其實毫無必要的移植活動。如今重回舊地,已認不出那是公園的哪個角落了,但當初卻能夠每次都毫無困難地認出「我的地」那獨特的地貌。這種行為模式應該可以用發展心理學去分析,做為人對「領域」(更明確一點來說,就是「圈地」)的慾望從兒童期就開始出現的證據,但另一方面,童年的我似乎以那尚未鈍化的感官,提示了未來的自己:通往自然的路沒有捷徑,微觀的角度才能帶來宏觀的視野。也因此,在幾年前初次讀到大衛.喬治.哈思克(David George Haskell)的《森林秘境:生物學家的自然觀察年誌》時,不只對書中提出的若干思辨感到驚豔,也充滿一種熟悉的親切感,因為哈思克正是透過他在美國田納西州任意圈選並命名的一小塊林地,進行了為期一年的觀察,才寫出這本橫跨生物學、哲學與美學,被譽為結合了「詩與自然史」的動人著作。
與一座森林為期一年的相遇
從哈思克將林地命名為「曼荼羅地」,已可看出《森林秘境》在本質上,是對「一沙一世界」這類精神信念之回應,是一幅「3D版」的曼荼羅畫。他相信透過眼前直徑不過一公尺左右的圓形土地,就能折射出整座森林的故事。當然,近年已有不少學者專家的精彩論著,揭示了「微物」的生物學研究路徑,可以開展出如何龐大的知識系譜,像是探討微生物的《我擁群像》、介紹藻類的《藻的秘密》,或是結合生命敘事和苔蘚研究的《三千分之一的森林》,都屬於較近期的例子。在這個面向上,《森林秘境》確實有不少可與此類書籍對話之處。但另一方面,哈思克所呈現的森林景觀,並不止於微觀式的揭秘,也有廣角鏡般的綜覽。更重要的是,儘管「曼荼羅」會給人一種封閉圖形的聯想,但它與整座森林之間並不存在實質的分界,曼荼羅地當中的生物,自然也保持著流動的開放狀態。因此,與其說《森林秘境》是對一小塊土地的自然觀察,不如說哈思克是藉由他與一座森林為期一年的相遇,來闡述對生命、生態的種種反思。
更進一步來說,哈思克透過《森林秘境》所呈現的,既是「看見」也是「看不見」的森林──這本書的英文原名,主標是The forest unseen,副標則是a year’s watch in nature,清楚地凸顯出他以觀看做為方法,試圖接近那看不見或未曾/能被看見的,「unseen」的自然。跟隨哈思克的眼光,我們看見了白尾鹿、郊狼、浣熊等,會被歸類為「美麗」或「可愛」的哺乳動物,也看見貌似微不足道的地衣、蕨類、真菌等生物;和他一起仰望樹冠層的風景與鳥類飛過的天空,也俯瞰了落葉層和土壤裡的世界。他用不同的焦距,將生態系中複雜的生命圖像一一帶到讀者眼前,而這本生物學家的觀察日記,談的不僅僅是他的所見所感,更包括我們如何與為何看見(看不見)某些景觀的深度思考。
多想一點,就不會只滿足於「如何看見」
其中,關於「如何看見自然?」這個問題,幾乎是生態書寫共通的核心之一,也可說是保育行動的起點。對很多人來說,可能會認為無從去愛一個從未見過、甚至不知道它存在過的事物,看見了、認識了、才能產生進一步的連結。而「鳥獸草木之名」就成為定義「認識」與否的起手式。身為生物學家,哈思克當然也對曼荼羅地的眾多生物進行了精準的辨識,例如當一束陽光從樹冠層穿透到林間,他會告訴讀者陽光依序照亮的是足葉草、楓樹苗、樟耳細辛、歐洲香根芹、山胡椒,以及一枝黃花,而不是含糊地說「陽光照亮了林地」。但顯然哈思克並不希望讀者被大量專業名詞或知識話語魅惑,因此,他也不忘提醒:我們賦予生物的名字,未必都能「名實相符」。他以俗稱木蘭林鶯的黑紋胸鶯鳥和俗稱田納西鶯的灰綠蟲森鶯為例,這兩種鳥的俗稱都與生態不符,因為牠們命名的由來,是在遷徙時遭人射殺的地點。其他幾種來自大北方森林的鳥類,例如栗頰林鶯、黃喉蟲森鶯和機敏黃喉地鶯也都有類似的命運,換言之,「動物學命名法的約定掩蓋了北美洲鳥兒的真實生態」。
又或者他分析樟耳細辛的葉片外觀像肝臟,因此學名與俗名都是肝臟的意思。但不同於過往總將這種形象學說(the Doctrine of Signatures)視為愚昧的迷信,哈思克認為根據植物外觀進行命名並推斷藥效的做法仍有其實用價值,不過,他也同樣指出植物並非為了服務人類而存在,「這類具有功利主義色彩的名字,也可能會讓我們無法完整體驗大自然的真貌」。《森林秘境》耐人尋味之處,也就在於哈思克總是在知性的敘述之餘,讓讀者「再多往下想一點」,多想一點,就不會只滿足於「如何看見」,還會進一步思考「為何看見/看不見」。
所有眼前的事物都有其為何在此或者不在此的脈絡
哈思克對於「為何看見」的種種論析,我認為是全書最精彩的部分之一,這些思辨如同灑落林間的陽光一般,散落在書中各個篇章,照亮事物表象的輪廓,讓讀者得以發現其中的紋理脈絡,原以為明確的答案與立場甚至可能產生動搖。例如當他透過動物的足印、以及被啃咬的灌木嫩芽等線索,拼湊出白尾鹿曾經來訪的訊息後,就延伸到對於「北美鹿群增加造成生態失衡」此一說法的思考。他主張表面上看來,鹿群「過度覓食」會導致森林變得稀疏或空曠,讓森林生態面臨危機,但若把時間拉長來看,答案就未必如此黑白分明。因為「我們印象中『森林的常態』其實並不正常」。鹿群稀少是十九世紀大規模商業獵捕造成的後果,二十世紀的科學家在研究森林生態時,將稀少鹿群的森林當成評估的基準,卻忘了這個基準其實建構在一個已經失衡的前提上。他如此形容:「一座沒有大型草食動物的森林,就像一個沒有小提琴手的交響樂團。但由於我們已經聽慣了那些不完整的樂曲,當我們再度聽見小提琴的聲音不斷響起時,便不由得畏怯猶疑,並因此更緊緊抓住那些我們比較熟悉的樂器。」但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我們沒有理由害怕森林裡的鹿群,因為牠們原本就在那裡。
當然,這樣的說法可能會令人懷疑,把眼前所見當成失衡的「非常態」,如同暗示十九世紀之前的森林才是「常態」,難道不是同樣掉入一種想要「恢復」原本「平衡」生態的迷思嗎?畢竟我們既無法真正想像、也無從恢復所謂「古代」森林的樣貌。但哈思克的意思並非鼓勵人們去「捍衛往日榮光」,而是提醒讀者:所有眼前的事物都有其為何在此或者不在此的脈絡。就像福爾摩斯那句經典名言,要思考的不是狗為何吠叫,而是牠「為何不叫」;換句話說,要考慮的不(只)是鹿為何變多,而是我們何以認為牠變多?是狼與山貓減少、人為「放生」鹿群到森林、棲地破碎等多重因素,共同造成了眼前的風景。更重要的是,我們看見的有限事物,多半來自看不見之處。就像一夕之間冒出的無數真菌,所仰賴的是我們無論再用心觀察,也無法透過肉眼看見的,「真菌的地下網絡」。森林中所有生物的消長都是如此,無法只用一兩個物種短期數量的變化去理解。
兩顆毫無疑問是「外來種」的高爾夫球
當然,以系統的觀點來談生態,並非甚麼標新立異的獨特觀點,但哈思克的細膩之處在於,他並非提出說教式的大道理,而是透過自身與曼荼羅地生態環境的互動方式,去思考此種生命網絡的相互影響及實踐。最具代表性的,或許是當他在曼荼羅地看到兩顆毫無疑問是「外來種」的高爾夫球時,對於究竟是否該把它們移除的掙扎。最後,他選擇將它們留在曼荼羅地,不只是因為「不干預生態的原則」,更是基於他認為若將高爾夫球視為「非自然」的產物,那麼形同排除人類在自然中的角色與位置。(註)高爾夫球成為一種象徵,說明人這種靈長類動物所創造之物,如何無所不在地產生我們未必意識到的影響。
值得注意的是,對哈思克來說,他與曼荼羅地中所有生命的交會,不僅僅是物質層面,還包括在「意識中被轉化成美感的能量」。這樣的態度無疑會讓這本書的「科學性」顯得不夠「純粹」,但事實上,這反而是《森林秘境》更有意思的另一種「看見」。他提供了一條突破科學盲區的路徑,透過科學、文學、美學與哲學之間「能量的流動」,讓思維保持在一種更具彈性、包容性與想像力的狀態。如同理查.O.普蘭(Richard O. Prum)在《美的演化》當中那擲地有聲的見解,他說自己「決定把『美麗』當成科學概念」,因為「我們需要一個能夠包含動物主觀經驗的演化理論,這樣才能真正以科學的方式了解自然世界。如果忽略了動物的主觀經驗,我們的知識將會有嚴重的缺陷」。
哲學的思考或科學的探索,不是為了達到某種「高度」
我們研究生物,卻排除牠們的感知能力、排除自己也排除動物對美的感受性,這樣究竟是比較科學,還是我們對科學的想像太狹隘?這是包含了達爾文、哈思克、普蘭、以及許多當代生物學家都持續在挑戰,卻似乎總是很難被主流接納的觀點。一如哈思克對達爾文「惡的詰難」(the problem of evil)之呼應。當姬蜂將卵產在毛毛蟲身上後,幼蟲孵化就會鑽入毛毛蟲體內,由內而外慢慢將牠們吃掉。達爾文為此表示:「我無法說服自己一個仁慈善良、無所不能的上帝會刻意創造這些姬蜂」,儘管達爾文對話的對象,主要是當時主張上帝創造一切的神造論,但認為毛毛蟲沒有靈魂、感覺與意識,「因此無法思考牠們的痛苦,所以牠們並沒有真正在受苦」的神學家,和許多相信動物只是機器的科學家,某程度上是殊途同歸的。
而對於毛蟲無法被證明會思考,因此就形同沒有受苦的說法,哈思克的態度是:「如果一個能夠思考未來的心靈感覺到痛苦,這樣的痛苦會比較難以承受嗎?或者我們應該問:如果動物沒有意識,而痛苦是牠們唯一的感受,這不是更糟糕嗎?」哈思克的目的,並不在於據此延伸出人道對待動物之類的倫理論辯,相反地,這段嚴肅的文字有一個看似相當「反高潮」的收尾──曼荼羅地的斑光隨著時間挪移,從他的腿上轉移到頭上,他形容這樣的情景:「彷彿《聖經》中神降啟示這一幕的搞笑版。但很不幸的,太陽女神並未給我任何啟示,讓我得以解答上述的哲學問題,而是讓汗水開始沿著我的臉頰和脖子滑落。」然而他也因此意識到,他此刻感受到的能量,同樣是讓黃蜂得以飛舞的能量。哲學的思考或科學的探索,不是為了達到某種「高度」,而是將自己和萬物放在同樣的位置,去感受我們如何以殊異的方式共享同一個世界。
打開我們的心靈之眼,多看到一些過去視而不見的存在
羅賓.沃爾基.默爾(Robin Wall Kimmerer)在《三千分之一的森林》這本書中曾經感嘆,「很多科學家自認掌握了唯一一種理解自然世界運作的方式,藝術家似乎就沒有那種排他性真理的迷思」。其實藝術家提到藝術,也未必沒有「排他性真理的迷思」,但默爾的提醒卻非常重要──無論科學或藝術,都是「其中一種」,而非「唯一一種」理解自然的方式。而哈思克透過《森林秘境》所呈現的,不僅是一幅充滿細節與各種奧秘的曼荼羅畫,也同樣揭示出所有的專業,無論科學、哲學、文學或藝術,都僅是一種觀看的途徑。透過科學,我們了解事物的深奧複雜;透過哲學,我們試圖洞見生死倫理;透過文學與藝術,我們學習感受愛與美。而事實上,「我們人類的美感也反映了森林的生態」,我們對光與色彩的敏感度本身,已經反映出演化過程中所承襲的種種特質。換言之,美與科學,從來不是一體兩面,而是原本就相接相連。
不過,哈思克透過這面四季流轉、映照出時間與空間光影變遷的森林之鏡,也絕非要將我們導向一種過度浪漫化、謳歌自然的結論。他感受自身與萬物的相連,但同樣承認隔閡必然存在。與曼荼羅地經過了一整年的相處後,他反而強烈感受到自身的無知與孤獨。但這並不矛盾,也不是參透了什麼真理,而是任何願意面對自身與他者主觀經驗的人,都有能力發現的事實。如果我們願意和哈思克一樣,試著去看見每一種觀看途徑的侷限,看見我們的「看不見」,並理解在人類的視域之外,永遠有著智慧與感官所不可及之處,或許才有可能真正打開我們的心靈之眼,多看到一些過去視而不見的存在,就如同在一片黑暗中努力凝視,周遭事物的輪廓終究會慢慢浮現。
註:有關哈思克生態網絡的觀點,筆者已在討論他的另一本著作《樹之歌》時較詳細地介紹過,在此不贅述。
下一回「黃宗潔書評—動物與環境:命運交織的共同體」節目,我將和大家談談義大利哲學家羅貝托.卡薩提的散文《絕冷一課》,歡迎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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